噪音檢舉沒用,報警說要三戶才能處理?

噪音檢舉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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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大樓鄰居太吵,嚴重影響到大樓住戶,想打電話到派出所向警局檢舉,沒想到警察卻跟他反應要「3戶」以上檢舉才有辦法開罰,真的有這種事情嗎?居住安寧難道不是每個人的權利嗎?

在鄰居連日的吵鬧下,精神狀況受到極大的影響,報警也得不到明顯的改善,說是要三戶以上報案才能受理,那萬一隔壁就只有我一戶,只有我被吵到,難道我就申訴無門了嗎?

 

噪音檢舉卻說要三戶才能處理?

警方處理噪音案件的法源,主要是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規定「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處6,000 元以下罰鍰」,至於3戶以上指的應該就是「公眾」這兩個字。

有部分警察在解釋「公眾安寧」的時候,引用刑法規範的公然侮辱罪的「公然」必須是3人以上在場的規定,但其實社會秩序維護法並沒有這樣規定

在實務上,法院對於這個法條有解釋過「2人以上,只要有生活安寧受到妨害的事證」就可以用這條裁罰。因此下次可以提醒警方這裡至少有「2人」被驚擾,請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處理,原則上只要警方確定有噪音事實,是可以開罰,未改善的話還能連續開罰的。

(其他人也看了:大樓車位被亂停,能告嗎?不小心弄壞別人的違停車要不要賠?)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項

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可以撥打噪音檢舉電話

近鄰噪音如果打轄區派出所沒效果,不妨直接打110,這樣警方才會有結案壓力,因為打110等於立案,如果警方勸導多次未改善,原則上他們是可以直接開罰,或是可以直接打1999檢舉。

如果您覺得效果有限那也是正常的,畢竟這些都是公務資源,對您而言這也許是權利受到侵害,國家應該幫你擺平。

但對國家而言這卻是市民之間的紛爭,有輕重緩急。所以無法忍受政府對於輕重的安排,也許自費去打訴訟會是另一種選擇。

(其他人也看了:對方告錯人怎麼辦?我可以反制請求賠償嗎?)

 

噪音檢舉沒用怎麼辦?

如果對方的噪音導致您有失眠等情況,可以依據民法第195條規定中,不法侵害他人的健康這部分,向對方要求精神賠償。

不過如上面提及的,這部分必須有一定的證據,包括診斷證明及收據,警局受案處理文件、錄音錄影…等資料。

通常會建議用錄影的方式,將可證明時間或地點也錄進去,避免對方否認說這不是他這邊發出來的噪音,或是發出噪音的時間並不在半夜等等。

但有不少案例是在錄影時因侵犯到對方的隱私並造成心理的恐懼,進而影響到證據證明能力,所以蒐證時要注意,盡量避免直接對著對方的私人領域監控,比如直接對住戶的陽台內部蒐證,這樣很容易產生爭議。

(其他人也看了:民事求償範圍無極限,感到不愉快都可請求精神賠償!)

民法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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