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扶養小孩是義務,反過來說小孩扶養父母也是義務。現在養兒已經很難防老,大家都應該好好規劃自己的人生,但如果「父母年老名下都還有資產」、「父母在我未成年時期都沒扶養過我」等等扶養狀況,我都需要負擔扶養義務嗎?
什麼狀況下我可能不需要養爸媽?
撇除父母還有能力照顧自己的狀況下,若是父母「沒有足夠的財產維持生活」這種狀況下還是得需要負擔扶養義務。
但是若是父母在您「未成年階段沒有正當理由而沒扶養子女」、「父母對子女、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虐待、重大侮辱或對他們做出其他身體、精神上的不法侵害行為」都是可以跟法院提出免除或是減免負擔扶養費的聲請。
另外免除扶養義務的訴訟也不見得要等父母提出,只要小孩成年後有上述狀況就都可以預先提出做防範
。
雖然法律規範的條件比較少,但很多狀況其實都涵蓋在裡面,要怎麼去主張及針對案件抽絲剝繭去減少負擔當初不負責任的父母責任,這些都是需要依照個案狀況下去判斷的喔。
律師提醒:
生男生女都是有扶養義務的,不會因為嫁娶而有所差別,在法律上女兒也是要負擔扶養義務,相對的男生的權利女生也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