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死刑、沒收車輛還要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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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撞死人的酒駕犯一命還一命恐怕是大多數酒駕受害者內心的期盼,但司法院和法務部卻抱著不同的看法來告訴大家:「不行!」

  立法院在1月12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的初審,希望藉由修法加重對酒駕犯的懲處來阻止酒駕行為。但不少人關心的「酒駕撞死人是否能判死刑」、「沒收車輛」等問題,會繼續審議。

  司法委員會召委葉毓蘭說,在酒駕撞死人方面,司法院和法務部都覺得罪刑不相當故持反對意見,甚至之前已經多次修法加重酒駕的刑罰,大部分法官還是都只判罰金,所以如果要修法成「酒駕撞死人要判死刑」恐怕不太容易。倘若將肇事的嚴重性納入考慮,會比較有機會通過。
  儘管短期內不太可能修法將死刑納入酒駕的刑罰中,依然要嚴格實施勒戒治療來解決酒駕再次發生,故修法後的條文除了刑罰內容外,也會加上治療處分規定。

  沒收酒駕肇事車輛則會讓法院承擔保管、拍賣等責任,增加工作量和額外壓力。加上管理沒收車輛除了要有財產概念外,還得要負擔一筆額外管理開銷。因此修法沒收車輛原則上也是不太可能。

  雖然大眾普遍希望可以加重對酒駕的懲處,但現行環境要做到這些改變還是有非常大的難度。尤其在法務部和法院都不贊成的狀況下,是否能如民眾所願還是個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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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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