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肇事逃逸,由誰來負責?

Woman with car 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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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路上被車撞到已經夠倒楣了,沒想到對方竟然仗著自己是出租車輛覺得不會被抓到就肇事逃逸,簡直不把其他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眼裡。遇到這種破事千萬不要自認倒楣,放這這種投機的人無法無天也只會有更多人受害。

  因出租車肇事而發生的爭議可以說是層出不窮,前陣子就有一名新北市女子走在路上被路過車輛撞上,還好有背包當緩衝,才不至於受傷。但撞上她的車完全沒有停下來關心,涉嫌肇事逃逸。報警後才知道肇事車輛是租賃車,警察完全聯繫不上人。但事發當下車子也不是出租業者駕駛,要求業者負責也不恰當,現在只能希望警方盡快找到那位逃逸駕駛。

 

租車留假資料,發生意外找車行?

  儘管業者在出租車輛時,都會要求客人留下姓名、電話等相關資料來以備不時之需。但很多人出門在外不太喜歡透露真實資訊,而是編造一個假名和不知道有沒有人在用的電話號碼交差,這也使車行傷透腦筋。
  像這樣的情況,就算根本不是業者肇事,還是會因為他們在出租車輛前沒有確實審查客人身分(看證件等)而被要求負起責任。畢竟車行是唯一與肇事者接觸的人,會發生意外有一部份也是車行在出租車輛時不夠嚴謹所致。

 

別以為冒用他人證件租車不會被抓到!

⚖刑法第210條

  •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現在大多數車行在出租車輛前,會要求客人提供身分證、駕照等證件,以免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將車子出租給未成年人。但就算是如此,還是有人使用偽造證件或持他人證件來租車供自己使用。

  遇上持假資料租車的車行也是受害者,這時候就不太會苛責他們在租車前不夠小心謹慎,因為一般業者沒那麼大的權力可以審查那身分證和駕照是否為真。車輛發生問題時,該負責的就不是業者,而是冒用身分的客人。

  會異想天開冒用身分來租車,通常都是抱著不會被發現的僥倖心態。所幸現在幾乎大街上都有監視器,甚至車行也會因為擔心遇到問題客人在自家車庫也裝了幾支,加上偽造文書是很嚴重的社會問題(嫌犯繼續持他人證件做壞事),警察都會很積極辦案。通常不用隔多久就會把真正的肇事者逮捕歸案,順便以偽造文書罪起訴。

 

租來的車借給別人開,租車者要提供證據!

  有些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後,會表示自己只是租車的人,事發時是另一個朋友開車,試圖迴避掉一切責任。但這樣隨口說說誰都會,問當時是借給誰開車等其他細節時如果無法提出相關證明,租車者一樣會被當作車禍當事人移送法辦,這道理也適用在自己買車借給他人開的狀況。所以無論是租車的客人還是車主,在車子借給別人開前最好留下相關證據,以免對方開車出狀況是自己要擦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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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
蘇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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