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過很久了還能提告嗎?這是時效整理大全!

I need to be in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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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跟我說時間到了就不能告了,可使我已經跟對方警告說我要保留法律追訴權了,這樣律師是不是在唬我 ?讓我們來告訴你法律怎麼說!

  常常會聽到律師說:「你這件事已經超過時間不能告囉!」或是「要趕快告喔,不然時間到了就不能告了!」這種話真的不是律師的話術嗎?還真的不是!以法律上來說,真的有所謂的「有效期限」,但是每個事情的有效期限都不一樣就讓我們來看看到底你的案件多久才會「過期」吧!

  

法律時效有多久?

  一般來說,多數的請求權時效都是15年的長時效舉例來說,如果房屋被侵占,那就可以跟侵占人要求返還房屋的「物上請求權」,或是如果彼此有簽訂契約,對方如果不遵守契約內容的話,那就可以在15年內,依據契約內容跟對方要求履行。

  但如果時效經過了,那會發生什麼事呢?簡單來說就是「對方可以拒絕給付」,那是因為你的「請求權」已經消滅了,但是並不是說你的原本權利就會消失,如果你跟別買東西,結果15年後你要求對方履行,而此時對方如果給你的話,你的確是還有權利可以取得買賣的物品,對方也不能要求返還,只是這個時候對方可以在你要求他給你的時候拒絕你爾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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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賠償的時效?

  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也是我們最常想要提告的案件類型就是「損害賠償」的侵權行為案件了,那什麼是侵權行為呢?也就是你的權利受到侵害,而這個時候就可以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常見的侵權行為像是東西被弄壞、東西被偷、名譽受損、商標權受損、配偶外遇配偶權受損等。

  那損害賠償的時效是多久呢?通常來說以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作為名義的請求,以民法197條第一項規定,損害賠償的時效屬於短時效,以「發現損害後2年或是損害發生後10年內」做為請求權消滅時效的規定,所以通常來說2年內就要提告,不然可能就沒辦法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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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消滅時效有哪些?

  就如同上面說的,時效基本上以15年為原則,但是也有例外,常見的損害賠償時效就是2年/10年,那還有沒有其他例外呢?確實有,就讓小編我下面幫你整理出其他例外情況。

  首先是最短的2年時效,這裡的兩年時效跟損害賠償不一樣,並沒有10年的發生後屆期的問題,而依民法127條的規定,有幾種情況會適用,像是1、餐廳、旅館的餐飲費、住宿費2、運費3、動產租金(如:租賃汽機車)4、醫藥費5、律師費6、技師費用(如:室內裝潢)等,以上都是適用2年的超短期時效。

  另外還有一個是5年的短期時效,依民法126條的規定,有幾項債務是屬於5年短期時效,常見的像是利息、租金(這邊是指不動產的租金、贍養費、還有一年內的定期債權(像是薪水),所以如果老闆有欠薪,這種時候要趕快在5年內請求,不然會不能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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