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樓上漏水不處理,報警沒用我該如何提告?

頂樓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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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公寓大廈若能敦親睦鄰當然是最好,但樓上的水管破了說不修就是不修,那此時我該怎麼辦?我如果報警察察會幫我處理嗎?

  滴答滴,滴答滴,不是李玟在唱歌,是樓上又漏水漏到你心煩的聲音,住在公寓常常因為樓上漏水的關係跟鄰居吵得不可開交,然而叫鄰居修理他又不理不睬,此時身為一個被澤水困的受害者,該採取什麼法律行動才能及時拯救我的房子不會變成沼澤呢?

 

公寓樓上漏水不處理怎麼辦?

  通常發現天花板漏水時大家都惠一口咬定是樓上的錯,但是在張開獠牙之前請先務必釐清責任歸屬,若是因為己方原因反而向他人要求場面會搞得不太好看。

  但在釐清漏水原因時,若需要進入他方住所勘查時,則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若以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等理由,而必須進入他方住所時,則不得拒絕

  而在釐清責任歸屬後,則若為他方問題可以請求修繕,若為共同因素,則可以雙方溝通共負修繕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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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沒用我該如何提告求償?

  則因為公寓漏水這種案件類型並非警察管轄範圍,所以警察出面也僅能做出勸導,而不能實際為開罰,故若無法跟對方溝通時,採取民事訴訟動作是較好的方式

  提起告訴前,可以先透過律師寄送存證信函,讓對方警惕,倘若對方沒有後續動作,那就可以對他方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並且可以一併請求精神損害之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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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鄰居都找不到人我要如何修繕?

  若樓上鄰居找不到人,此時若想先阻止漏水情狀,那可以請管委會先停該戶的水,以免損害擴大,則若想先自行修繕嗣後再依無因管理的法理討論修繕費用的話,那麼則如前述可以透過管委會進入該戶並維修管線,然而若該進入維修的動作有造成他戶損害,則該戶可以另行為求償,要注意!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

  1. 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
    • 一、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
    • 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 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 五、其他法令或規約規定事項。
  2.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進入或使用,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應修復或補償所生損害。
  3.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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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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