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過世繼承遺產,必須要分給配偶嗎?配偶是否有父母的繼承權?

Senior woman signing documents with her husb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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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繼承來的遺產,我也能分嗎?如果我公婆或岳父岳母想把遺產給我,該怎麼做?拋棄繼承會輪到繼承人的配偶來繼承嗎?

  結婚後,夫妻倆在法律上幾乎可以視為共同體。除了結婚後購入的房子、賺到的錢得納入婚後財產範圍,還得一起養育孩子、撐起整個家。但就算已經結為連理,兩人還是有原本自己的家庭、父母、親人,不會因為跳出來結婚後就與原本的家庭斷絕關係,所以與原生家庭成員依然還是有基本的扶養義務、遺產繼承權。

  撇開一些比較特殊的狀況,遺產通常不是小數目,就算對方是配偶,看到突然有人一下子得到那麼多錢,難免會有些眼紅,甚至有人會覺得自己還比配偶更孝順對方的父母,希望能在遺產上分一杯羹,這是可以的嗎?

 

別人的父母過世,無論如何遺產都輪不到自己繼承!

  民法繼承規定寫在第1138條,如果有看過條文都知道,能繼承遺產的人就只有:①配偶、②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或子女的子女)、③父母、④兄弟姊妹、⑤祖父母。如果以上之人都不想繼承或是不存在,遺產最終也是充公歸國有,不會輪到條文內沒提到的人來繼承,所以女婿、媳婦在一般繼承狀況下,無法繼承公婆、岳父母的遺產。

  如果想了解民法上更多關於繼承的基本規定,可以參考本站【遺產繼承的基本規定——繼承順位、應繼分、特留分】一文,內有詳盡解說。

 

想繼承配偶父母的遺產,可留意「這兩種」狀況!

  雖然法律上的規定是制式的,但如果被繼承人(亡者)想把遺產留給自己的媳婦、女婿還是可以的。最簡單的方式是贈與,在生前就先把遺產送給想給的人,離世後就算繼承人們內心很崩潰不甘,也無法改變財產已歸他人所有的事實。第二種方法就是立遺囑來指定將遺產給特定之人,雖然訂立遺囑時還是要特別留意特留分相關規定,但只要特留分在法規範圍內,都是允許範圍內。

 

遺產算是婚後財產嗎?沒遺囑又無贈與怎麼得到配偶繼承來的遺產?

  夫妻離婚後,財產關係消滅,剩下的婚後財產差額必須平均分配。當然這並非強制規定,若怕麻煩不想另外分錢,還是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上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依照民法第1030-1條規定,看似只要是結婚後所賺到的錢都得納入離婚財產分配,但法規內有特別提及「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在此限。所以縱使是因為眼紅配偶繼承大筆遺產,想離婚來瓜分一大半,這方法還是行不通的。

  但如果是配偶繼承遺產後身亡,身為對方配偶的自己,自然就享有所有財產的繼承權,也包刮繼承而來的遺產。不過,為了遺產而謀害另一半實在不是什麼明智之舉,而且還可能被發現因此而失去繼承的權利,還請閱讀本文的網友們不要心存歹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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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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