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監護權判給媽媽?全職媽媽離婚必看的一篇!

監護權判給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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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讓自己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要做到這點,就要證明自己照顧的優勢,以及對方不適任的原因,後者效果往往比較明顯。

當女性為了孩子踏出職場,選擇成為全職媽媽開始,就很容易變成經濟弱勢的一方,如果跟隊友沒能順利一直經營一個家庭,那將來在爭取監護權的時候,最大的弱點就會變成能否好好養活孩子,等過了這階段,還要跟對方較勁,評估誰能給孩子更好的成長環境。

 

 

如何讓監護權判給媽媽?

要如何舉證並不容易,法官見識也多了,看過很多「被設計出來」的證據,所以最高端的訴訟技巧,就是讓法官相信你只是為了孩子著想,且樂於當一個友善的合作父母,或是設計很深的局,讓對方自然而然曝露出自己不適任到一面。

 

 

可以利用父母對子女的扶養義務

父母對子女的扶養義務,不會因為離婚而改變,只是執行方式往往變成沒有監護的一方,要將給孩子的扶養費,交給主要照顧者來代理行使,所以就算沒有監護權,也還是要養小孩。因此我們可反過來利用這規定,先至少有能力獨立溫飽孩子,然後再打著對方工作繁忙,難以好好陪伴孩子等角度,讓法官覺得孩子交給你照顧會比較好,之後在爭取看看扶養費,減輕自身扶養負擔。但千萬別抱太大期望,畢竟扶養費不是每個人都會乖乖付的。

 

暫時先把小孩交給對方養呢?

滿多人會這樣考慮,堅持一定要趕快離婚,但因為沒能力養小孩,小孩就先交給對方養,等自己穩定一些,再把小孩接過來扶養,若雙方談好就是條件,若自己單方面計畫就是手段,這並沒有對與錯,但一定要考慮好以下三件事。

 

轉移監護權容易嗎?

對國家來說,給孩子穩定的成長環境很重要,如果不是什麼重大理由,像是對方虐待小孩等問題,那你們都已經約定好小孩誰來監護、或是國家都已經做出判決,除非是兩家長自己約好,否則這實在很難說服國家要強制改變小孩的生長環境。

 

可以先共同監護嗎?

有幫助但意義有限,共同監護還是需要一個主要照顧者,兩者的實際體感,其實已經相當於對方才是監護人,自己並非有主要照顧的優先權或對等權利,簡單的說,這等於是監護權判給對方,但對方如果要帶小孩轉學、開戶…等,比較可能影響你探視的重大權益,您就有權可以阻止。

  

探視權實際作用到哪?

沒有小孩單獨監護或主要照顧者的時候,自己仍有扶養義務,需要負擔小孩的金錢,但同時您也想有探視權,在無力扶養階段,對方可能因為收不到扶養費,就在探視權上面刁難,老實說,如果您是經濟弱勢,雖然探視權不受扶養費影響,但對方如果有意操作影響你探視權利,您也不見得有餘力一直打訴訟討回公道。

 

阻擾探視這點可以被善用

但是…可以只花幾千元跟律師討論,犧牲現階段的陪伴,反過來操作設計證據,針對對方干涉探視做合情合理的蒐證,日後有可能反而成為搶回監護權的關鍵。

 

經濟弱勢的全職媽媽能贏?

沒錢就真的請先想辦法出去賺錢,若真的沒辦法就看有無娘家可以依靠一下,就是用各種方式,盡量讓法官相信,最起碼你能好好養活孩子,這時再來拼其他的優劣勢,每個人都有為難的地方,但除非對方有重大家暴行為,或是扭曲不正常的嚴重問題,否則國家會傾向認為自己生的要自己養,既然男方能養,國家就不會無故暫時幫你安置養育小孩,當然是優先讓有能力的親生父母來養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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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付扶養費會怎樣?

若沒有按期給付扶養費,對方可以依照法院公證過的判決書、調解筆錄、或法院判決書,其一做為執行名義,走簡易程序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而且扶養費聲請強制執行時,可以暫時免繳執行費,由強制執行的所得來扣環。

若執行名義上有載明「一期未付視同全部到期」,未到期的部分也能聲請強制執行。除此之外,對方也可請求按期履行,日後未按期履行扶養費,還得給付強制金給對方,通常強制金不得超過該期一半的金額。

比如每個月扶養費一萬,那個月的強制金就不能超過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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