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會成立偽證罪?偽證罪怎麼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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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證罪可能大家耳時能祥,但是可能不知道他到底實際內涵是什麼!這篇文幫大家了解並且讓你遇到作證時不需要擔心!
怎樣會犯偽證罪
偽證罪

如果遇到刑事案件,很多人可能都會選擇說謊逃避責任,畢竟不管是誰都不希望自己被罰錢或是坐牢,但是就會有如果我都說謊,那會不會因為做偽證反而被關阿?就讓這篇文章幫助你釐清,什麼是偽證罪,怎麼樣會成立,還有你如果作了偽證該怎麼辦吧!

  

什麼是偽證罪?

(1)什麼時候才會「作偽證」?

所謂的偽證罪規範在刑法的168條,我們先來看一下法條怎麼說

⚖️刑法第168條

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們先來看什麼時候做偽證才會被處罰,所謂的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也就是所謂的法院,也就是說做出偽證的時機點必須在「法官審判時」或是「檢察官偵訊時」才會有偽證罪的問題,特別注意,在警察做筆錄的時候並不會有偽證罪的問題喔!

  

(2)誰會犯偽證罪?

法條也說了只有「證人」、「鑑定人」、「通譯」才會犯偽證罪,有發現嗎?「被告」是不會犯偽證罪的,為什麼?因為其實我國刑事訴訟法有規定所謂的「不自證己罪原則」也就是被告無須證明自己無罪,所以當然也不能期待他做出正確的陳述。

但是這邊其實也有一個特別規定,也就是說如果你是證人,但是這個案件可能跟你有關,但你可能怕作證會被追究,又怕做偽證犯罪,這個時候你也可以行使「不自證己罪特權」要求不作證。

  

(3)什麼是「具結」?

所謂的具結就是指在作證前或作證後對於你剛剛作證的內容保證它的真實性,沒有隱匿、誇飾、增加、減少的成分在,如果有違反就會受偽證罪的處罰。但是需要做成具結的時候只有在法官面前或是檢察官面前說的話才要做,也只有做了具結才有構成偽證罪的可能,所以如果只是警察的詢問,那就算有做筆錄,也不會成立偽證罪。

  

(4)只要說錯話就算偽證嗎?

另外會有人擔心,如果我說的事情後面才發現是錯誤的,那我會有偽證罪嗎?這邊要告訴大家不用擔心!以我國刑法的偽證罪來說,會要求證人在作證時「主觀上」要有故意,什麼意思?也就是說,我們要明知這件事情是假的,而且我故意在作證時說出來假的資訊,那這個時候主觀要件才會符合,因此就算你說錯話了,但如果你不是故意的,那也不會有偽證罪的問題!

  

遇到偽證罪怎麼辦?

(1)、偽證罪怎麼提告?

至於如果有人作了偽證,而且是在你做為原告的時候做的偽證,那氣憤的你該怎麼對他提出告訴呢?其實這個時候你可以用「告發」的方式讓檢察官對他提出偵查並追訴,但問題是如果檢察官最後決定不起訴,那你還可以對他提出「告訴」嗎?

其實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自己提出「告訴」的,或是用「自訴」的方式也是不行,因為偽證罪所保護的其實不是「人」,而是保護「司法的公正」,也就是說就算他是在你的案件中作偽證,你也不會是「被害人」,畢竟在法律上你並沒有受到實際上的損害,因此如果你發現有人作偽證,唯一的方法就是跟檢察官或是警察局「告發」,沒有其他的方式囉!

  

(2)、作偽證可以求償嗎?

另外如果對方作了偽證,因而讓你的案子敗訴了,明明對方就有犯罪阿,那這個時候我可以用作偽證當作理由向對方要求民事賠償嗎?

其實如果可以證明你有因為對方作偽證導致受到損害(金錢或是利益)那確實可以向對方提出民事訴訟的!而且這個時候若你還在刑事的審判中的話,還可以另外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如此一來你也不用另外再蒐集證據跟負擔訴訟費用,但是要確定的是,你要實際受到損害才能提喔!不然濫用訴訟也不是好行為!

  

(3)、提告偽證罪有好處嗎?

就像前面說的,作偽證如果讓你受到權利的侵害,其實要跟他要求侵權行為的賠償是可以的,另外還有一點很重要的就是「再審」,如果你因為對方的偽證被判刑或式因此被關更久,那這個時候偽證罪就有可能啟到決定性的作用!而證人若被判偽證罪,那你的案件就有再審的可能,也就說不定能翻盤!因此提告為正確時有法律上的作用!

  

作偽證的實際案例!

這邊我們提供各位讀者幾種作偽證的案例供參考!讓大家避免受到偽證罪的處罰喔!

(1)、怕家人被判刑,所以故意提供假訊息?🈲

有些人可能以為親朋好友的案子,為了包庇他們所以作偽證不會被罰,其實並不然,只要你是證人,只要你不是被告,那麼作偽證都有可能被判罰,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2)、自以為是偵探,推論出不對的結果?🉑

其實常常會遇到民眾自以為是偵探,在被檢察官或是法官偵訊時說到:「我看他平常不務正業,做這種事也很有可能,我看事情就是他做的!」或是「他平常都很孝順爸媽,跟鄰居都很好,我覺得不可能是他做的!絕對有人陷害他」,但其實這種臆測之詞無論確實與否,都不會構成犯罪,頂多在法院上的證據力低落而已。

(3)、記憶出現差錯,實際上不一定有發生?🉑

其實人證作為證據,最常出現的問題就是「記憶出錯」!也就是說我們以為我們知道但實際上我們根本不知道,而這種記憶的誤植,也是身而為人最常出現的毛病,因此就算你有具結,這也不會構成偽證,因此也不會被處罰,畢竟你也不是故意的!

不小心作了偽證該怎麼辦!?

至於如果作了偽證但你反悔了,或是你後續才發現跟事實不符合該怎麼辦?這個時候趕快浪子回頭!趕快向警察局或是檢察官自首,若是案情不嚴重其實都有可能不起訴或是免刑,倘若自首後判刑,法官也可能讓你減到能易科罰金的金額,但是若沒有自首可能就是7年以下有期徒刑,請各位還是自首吧!(阿祖,收手吧……

  

怎麼避免做偽證?

其實也不要因為前面說了那麼多偽證罪的事情就擔心自己可能會不小心做偽證,畢竟還是需要故意並且情節重大才會成立,而且作證屬於法律上的義務,證人沒有到場是有可能會被拘提更嚴重甚至會被通緝,所以不要逃避責任喔!老實說實話就好!就算不小心說錯其實也沒關係,畢竟也不會犯罪。

但如果你擔心自己作證可能會因此被告或是害家人等被判刑,這個時候也可以依據刑事訴訟法180條或181拒絕證言,不用擔心不作證不開口會被罰錢或是讓自己有罪的問題!

  

作偽證的行為並不妥當!但了解什麼是偽證罪才不會讓你在上法院當證人時心驚驚!大膽且直率的說出你知道的事情就好!這就是這次有關於偽證罪的文章!若有問題都可以在留言區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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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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