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到超商插手店員工作,恐被告影響商譽?

Chinese herbal tea eggs on a plate as snack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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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個簡單的事件,居然會因為損害商譽被送進法院。原來是因為多年前的毒蠻牛千面人案給店家帶來陰影,很怕過了這麼多年又有人效法這樣的行為犯案害人。

  去年(2021年)疫情最嚴峻的五月初,在高雄有一位李姓男子在逛連鎖超商時,發現茶葉蛋鍋內的湯汁見底,便「熱心」用自己的杯子裝了超商熱水機的熱水倒入,雖然店員馬上制止了,卻還是為時已晚。因為不確定那杯子是否乾淨,也不知道那杯子是否真的是水,還是整鍋60顆蛋全報廢丟掉。
  超商認為李男的舉動不但浪費了整鍋茶葉蛋,還影響了商譽,就對李男提告求償一百萬元及茶葉蛋的價值600元。但法官覺得李男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加水,那鍋茶葉蛋也馬上被店員換下沒賣給其他客人,商譽並沒有受損。李男只需要賠償那鍋茶葉蛋的600元(當時一顆10元)售價。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720號民事判決

 

直接加料與千面人事件的差異

  比較年輕的網友們可能對千面人事件不熟悉,在這邊稍微簡單說明。那是發生在2005年的重大社會事件,主謀在著名飲品「蠻牛」加入氰化物(日本動漫柯南常見的殺人工具),向保力達公司勒索,但也因此不幸有四位民眾買到下毒的飲品,其中兩人還因而喪命。雖然保力達公司是無辜的,但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人敢買蠻牛了。

  這次被「熱心加水」的超商因為擔心這名李姓男子也想效法千面人的做法,才會非常重視這個案件。只是因為李男是在大家都能看到的狀況下加水,與千面人偷偷下毒完全不同,法官才會選擇相信李男「熱心」的說法。

 

要求賠償太多錢反而有吃虧的風險

  想提告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必須先繳納與求償金額相當的裁判費,要求賠償越多,要交的裁判費自然也會更多,關於詳細的收費標準,可參考【民事訴訟費用計算方式與收費標準】。這個案件的訴訟標的是1百萬零600元,因此裁判費是1萬零999元。雖然這筆金額對超商來說並非什麼大錢,但反過來想,只成功拿回600元的茶葉蛋錢,剩餘的裁判費法院也只要求李男負擔十分之一,剩餘的費用還是得由超商負責,這起訴訟根本不划算。所以,在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以前,千萬要評估結果才行事。

 

看到超商食物出問題的正確作法

  最妥善的處理方式還是「直接告訴店員」,我們並非員工,也不清楚食物的正確調味方式,就算倒入正常的熱水,可能也與店家一開始的配方、口味不一樣,弄出反效果。為了自己好也為了店家好,不屬於自己的地盤還是不要為所欲為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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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
蘇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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