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並不是只要說人壞話就一定會受到處罰,主要是看妨害名譽的成立條件是甚麼,所以重點不是他有沒有指名道姓,反而是他有沒有構成違法的條件,而這篇就是要告訴你,怎樣才算妨害名譽!
妨害名譽構成要件是什麼?
妨害名譽其實是刑法中的「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裡面最常用到的就是刑法309條的公然侮辱罪跟刑法310條的毀謗罪,而這兩條適用的時機跟成立條件常常會有人誤解,以最簡白的方式說,公然侮辱罪就是「在公開場合污辱人」,而誹謗罪就是「故意散播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假消息,或對公益沒幫助的私德這兩件事。」
妨害名譽要怎麼告才有效?
入上述所說,妨害名譽主要是指該篇章中的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而這兩條要如何成立,我們將各別為您分析整理:
⚖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罪主要得符合「公然」跟「侮辱」,因此至少得發生在「3人以上能夠共見共聞的公眾場合」,不論是在現實或虛擬世界,而侮辱並不限於言語,只要對方以任何方式故意使當事人難堪,就有機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刑法第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誹謗罪
💡誹謗罪主要得符合「意圖散布於眾,且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事」,若是以為字、圖像為手段還會加重罪刑。但是這條有前提。如果對方能證明他說的是事實,就可以不罰!
不過就算是事實,如果散佈的是與公益無關的個人私德問題,就算是事實也不能因此免責。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沒有指名道姓就不算罵人?別相信網路那套!
最常見就是這四句:「我沒有指名道姓」、「我只是陳述事實」、「是他先罵我的」、「我這是疑問句」,這些招數基本上通通都沒有用!!因為法律只是嚴謹,不等於死板,比如你沒有指名道姓,但如果從前後文能推斷出你就是在罵他,客觀上來看在公開場合看到或聽到的人,能清楚知道你罵的對象是誰,即便你沒指名道姓,在法律上也已經足以認定你罵的對象是誰了!
而其他常見的作法也是同樣道理,都會根據因果關係及當時情況等邏輯脈絡去做綜合考量。
被告妨害名譽要賠多少錢?
告妨害名譽勝訴如有易科罰金等,如果希望對方賠償給你,可以根據民法195條對方對你人格名譽的損害,提出附帶民事「侵權賠償」,透過判決或和解的方式讓對方賠償你的損失,而這只是民事的部分!若對方希望您在刑事告訴上能撤告,同樣也能提出「和解金」請求您的原諒換取撤告。
重點在於民事賠償以及和解金,而民事跟刑事的和解金可以分開談。
網路上那些罵人價目表可以參考嗎?
網路上至今還有流傳妨害名譽的價目表,那根本沒有參考價值,都是依據當時情況做綜合考量,比如有些人的名譽會影響到商譽,賠償金自然更高,而有些人髒話真的是口頭禪,如果能證明他真的不是在罵人,那同樣幾個字,在他身上很可能就不構成犯罪!
所以並沒有罵什麼字就是多少錢,而是對人格的侮辱、侵害程度等等綜合因素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