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市井小民,在別人公司底下工作是常見的事情,但是每天辛勤工作,最後換來的結果是老闆都一直拖延薪資,甚至欠了好幾個月都不給,我生活都過不下去了,這個時候我該怎麼辦?要怎麼樣做才能制裁慣老闆,讓他還你薪水呢?
老闆不給薪水可以報警嗎?
如果老闆一直拖欠工資,我有辦法叫警察幫忙出面幫我要薪資嗎?老闆是不是有可能有侵占罪之類的?其實老闆拖欠工資的情況並沒有辦法透過警察局甚至地檢署幫忙居間讓你可以要回你的薪資的,為什麼呢?簡單來說薪資問題涉及的是民事案件,而我國的刑法並沒有訂有欠薪相關的罪名,而依據罪刑法定原則,國家當然是沒有辦法透過刑法去追訴拖欠工資的行為的。
並且因為警察機關以及地檢署都是刑事追查的機構,因此若沒有涉及刑法,他們就不會發動職權,因此他們也就不用甚至沒辦法動用職權幫忙你追討薪資,但既然沒有辦法報警,那該怎麼要回錢?因為這種案件是民事案件,所以法院和主管機關還是會管,那下面就教你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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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欠薪可以告嗎?
每個月最期待就是拿到薪水了,可是老闆拖了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一直都不給錢我該怎麼辦?其實首先可以先跟勞工局申訴,依據勞工法的規定,主管機關是可以命拖延給薪水的老闆限期發薪水的,如果老闆一直拖延不發,勞工局也可以向老板開罰,讓老闆叫不敢。
但這邊要注意的是,如果要向勞工局舉報必須要在欠薪適時發生起的30日內向勞工局舉報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不然勞工局就不會替你伸張正義,但是這並不代表你之後不能再向法院提出告訴,畢竟你還是有受到損害的,但是要提訴訟可能就會比較麻煩一點,畢竟透過勞工局幫你當然會比較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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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遇到慣老闆怎麼自保?
那如果要提出訴訟,又該怎麼做呢?遇到慣老闆,除了向勞工局申訴之外,如果超過申訴期間,那就只能自己提起訴訟了,這個時候其實應該提起債務不履行之訴,因為你向老闆其實有一個薪資的債權,而老闆不即時給你那就是給付遲延,可以透過這個請求權向法院提告,並要求老闆支付。
但其實在提起訴訟之前,你也可以先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如果對方不理會支付命令,那你就有向他強制執行的權利,也就是說,你就可以向法院聲請對他的存款或是其他財產強制執行,或是老闆如果有固定薪水,也可以讓法院對他強制扣薪。而另外如果想要更方便,那就找律師發個存證信函,雖然沒有強制力,但也有警告對方的效果,說不定也能發揮奇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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