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酒駕一直以來都是不被鼓勵的行為,但難免還是會有人存著僥倖的心態而犯又不小心被抓到。因為社會大眾對酒駕的容忍度基本上是零,酒駕犯會很害怕因此要坐牢或被罰很多錢,甚至往後的人生都要被貼上「酒駕」的標籤。
酒駕想減刑?拿出誠意!
酒駕無疑是很嚴重的事,但既然都已經被抓到,真的只能「認命」。但如果是希望把傷害降到最低,一定要表現出良好的態度。如果不幸撞到人,就盡量想辦法與對方和解、道歉;臨檢被抓到也要配合司法機關。根據刑法第57條規定,法官在給罪犯科刑的時候,要留意部分事項來減,其中就有提到「犯後態度」。換言之,就是刑法強制要求法官在判刑時一定要將犯後態度納入考慮,就算法官自己本身很討厭酒駕、想重判,還是得順從刑法規定。
若是在酒駕後不斷狡辯、推託,或是對整件事情消極處理、不配合警方辦案,只會被認定成「毫無悔意」,讓狀況更糟。其實無論犯什麼罪都一樣,知道自己錯了就勇敢認錯,都是有機會從寬科刑的。認錯後也要切記以後不要再犯,否則下次被抓到法官都很難相信是真心悔改了。
酒駕會不會被抓去關?
關於酒駕,現行刑法的規定在第185-3條,如果是酒駕被抓,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併科罰金(除了被關還可以額外開罰)。但如果酒駕撞死人、撞傷人,就沒有這麼簡單了。讓人受輕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讓人受重傷,可處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撞死人,則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儘管在社會大眾眼中,與殺人沒什麼差別,但酒駕犯基本上都是帶著「僥倖、不會被抓」的心態而犯,甚至在被抓到後還會覺得是「自己倒楣」,不太檢討自身行為。所以無論酒駕罰得有多重,只要依然有人抱著投機的心態,酒駕還是會持續氾濫。
酒駕撞違規,也有肇事責任嗎?
發生交通事故時,警方會依照當下狀況來釐清肇事責任歸屬。有遇過交通事故的網友都明白,警察在接受交通事故報案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讓雙方駕駛做酒測,才進行後續的測量、釐清過程。會這麼做的理由並不是要將肇事責任都推給酒駕,而是要確定雙方駕駛都是在沒喝酒、神智清楚的狀況下駕車,不是因為喝了酒導致事故發生。
雖然酒駕可能是產生肇事責任的原因,但並不能視為判斷肇事責任的基礎。打個比方,今天如果是乖乖等紅綠燈的酒駕駕駛不小心被一輛違規的轉彎車撞上,那這起車禍會發生的原因跟酒駕完全沒關係(就算今天駕駛沒喝酒還是一樣會被撞到),肇事責任自然不會被歸在酒駕犯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