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第127條
- 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者,除依法令執行業務者外,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律師法第128條
- 律師非親自執行職務,而將事務所、章證或標識提供與無律師證書之人使用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外國法事務律師非親自執行職務,而將事務所、章證或標識提供他人使用者,亦同。
⚖律師法第129條
- 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設立事務所而僱用律師或與律師合夥經營事務所執行業務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沒有律師執照,卻以律師的頭銜對外接案並收費,恐怕會違反律師法規定。律師接受委任後,如果將自身頭銜借給非律師使用,也同樣會觸法。也許對於鮮少接觸法律的大多數民眾而言,委任律師的費用相當高昂,會讓人忍不住多找幾間律師事務所做比較。但如果為了省錢不慎找到冒牌律師,吃虧的還是自己。
雖然大多數人在委任律師前,很少去質疑對方的律師身分真偽,但如果擔心遇到冒牌律師,可以上「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進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