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台灣的房產市場持續穩定上漲,很多人都決定將金錢投入房屋市場,讓自己可以穩定投資入帳,而有些人也會選擇將房屋出租,將房屋做二次投資,但是出租房屋其實風險也不小,就深怕遇到不好的房客,把你的房子搞得亂七八糟!就讓這篇文列出問題,幫你解答!!
出租的開始!該不該交給房仲幫忙?
在決定要不要把房子出租時,大家最一開始思考的是,該怎麼出租?是要自己出租嗎?或是包租代管方式出租?就讓我們幫你做個比較,讓你在開始前先了解什麼方式可以符合自己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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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出租 | 租屋仲介 | 包租 | 代管 | |
優點 ✅ | 1、完整收取租金 2、可自行挑選房客 3、有事可以直接跟房客聯絡 4、無須擔心中間人的契約問題 | 1、無須花時間尋找房客 2、無須花時間自行帶看房屋 3、契約主體是自己跟房客,無須經中間人 | 1、保證承租,可以一直收取租金 2、房東無須管理,一切交給仲介公司 | 1、房東出租期間無需自行管理房屋 2、出事無需自行出面,仲介就是你的代理人 3、契約主體是自己跟房客 |
缺點 ⚠️ | 1、自行承擔盈虧 2、需自行帶看屋,較耗時 3、房客有事必須親力親為 | 1、須負擔仲介費 2、房客比較不願意租有仲介的房子(收取仲介費) 3、房客品質不一定能監督 | 1、租金收取少 2、房東較不願意跟二房東租 3、出法律問題歸屬比較難苛責 | 1、須持續繳付管理費用 2、房客比較不願意租有仲介的房子(收取仲介費) |
這樣您有瞭解比較多了嗎?當然沒有絕對的好壞,都還是要審酌自己的需求再作決定囉!!
租屋怎麼篩選房客?
而若是你選擇的方式是需要自行帶看房屋的方式,那麼在出租之前,為了避免房客的品質堪憂,把自己的房屋弄得亂七八糟,甚至出現新聞上的蟑螂屋、垃圾房,那麼在出租之前最好先做好房客的篩選,以避免後續的各種法律上的麻煩。
一般來說我們的租屋市場都會觀察房客的品質,而其中有幾樣條件是可以適度篩選房客的:
- 1、房客的職業(以學生、公務員、社會位階較高的職業為優)
- 2、房客有無良民證
- 3、房客的年齡(不租未滿18以及年紀過大避免麻煩)
- 4、帶看屋時房客的品性等等
當然這些都可以當作參考標準,也不全然需要以此做為必然原則,還是會以所在地區等稍加調整以符合實際需求囉!
租賃契約怎麼訂比較好?
再來就是租賃契約該怎麼訂定會比較好了,我們先來看租賃契約的形式
一般來說,租賃契約的形式都很特定,而且其實不需要自己擬定,在書局或超商就有在販售制式的租賃契約,可以省去很多麻煩。
但額外要注意的是,雖然有制式契約,但契約還是有自行更動的空間,因此像是違約金的多寡、租約的時長、租金的給付日期等等都可以另行由雙方同意約定,以避免雙方對契約不了解帶來糾紛。
房客亂搞怎麼辦?可以告嗎?
如果在租約過程中,房客做了很多脫軌的舉動,那該怎麼辦呢?一般來說,我們會遇到的不乏是房克把房子搞得很髒亂或是亂破壞、不付租金、不遵守社會規範在房屋內喧嘩甚至是吸毒等情況,而這個時候其實有幾個法律上的行為你可以先行動作的。
- 首先為了避免損失擴大,你可以先跟房客解約,一般來說租賃契約會保護雙方的契約權利,因此若是房客亂搞,那麼房東就可以行使解約權,先行止損,避免傷害範圍擴大。
- 再來你可以向房客要求支付違約金及恢復房屋原狀抑或是損害賠償金,讓你可以獲得應有的賠償,並取得額外的違約金。
- 最後,若是對方不願意支付或是恢復,此時可以先嘗試發律師的存證信函給對方,若對方不理會,就可以利用調解程序或是直接上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讓紛爭得到解決。
- 另外若是對方真的不願意撤離,在你已經解約的情況下也可以嘗試向警局提告「侵入住居罪」以達到將其撤離的效果。
不想租了?可以付違約金就趕人走嗎?
至於如果你真的不想再租給他,但對方也沒有違約的情況下,我可以付他違約金讓他趕快走嗎?也就是說「房東可以主動選擇違約嗎?」其實答案是不行,以我國民法的規定,契約雙方當事人其中一方違約,其實契約不當然無效,即便付了違約金,契約也不一定解除,要解除契約是雙方都同意,或是有解除權的人選擇解除才會結束契約關係。
也就是說,就算你付違約金,房客不選擇解除契約搬走,那契約就還是有效,你當然不能單方面決定囉!若是想要解除契約關係,要嘛等到時間結束,要嘛就是好好跟房客溝通,給他緩衝期讓他同意囉!
房客自殺可以要求家人賠償?
最後,房客若是在房屋內尋短,那房屋變成凶宅根本賣不掉,我可以反過來要求房客的家人賠償嗎?
其實這件事情是在法律上有爭議的,但是有告有機會,若是採肯定的見解,凶宅會導致房屋的市場價格下跌,也是對房屋造成的實質上損害,也當然會讓房東損失權利,所以在房客過世後,家人就會繼承他的債務,也因此可以轉而向他們求償。
以上就是關於「租屋法律問題」的內容,若是仍有問題也可以在留言版留言!我們會儘快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