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科技進步,手機遊戲已經成了現今社會許多人的消遣之一。除了部分的益智遊戲及多人對戰遊戲外,大多數手遊都有所謂的「抽卡」機制。抽卡,並非完全指卡片,也有可能是角色、裝備、配件、家具等可以在遊戲內使用的虛擬物品,無法直接用金錢買來,得同時靠金錢與運氣來獲得的都能視為抽卡。
雖然抽卡對遊戲公司來講只是幾個電腦數據,但對於追求強度或真愛的玩家來說,不入手總會渾身不對勁。但就算那是不存在的虛擬物品,手遊愛好者們還是會自掏腰包,花真實金錢抽取,只是每次抽卡結果都是幾家歡樂幾家愁,有人可能花小錢就得到,運氣比較不好的人則是可能抽到保底才能免強拿到(甚至有些遊戲沒有保底或天井機制)。
手遊有規定一定要寫抽卡機率嗎?
⚖六、本遊戲服務應載明之資訊
- 企業經營者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第四款:
有提供直接或間接、部分或全部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其活動內容、獎項、中獎機率百分比及中獎等資訊,並應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提示。 - 前項第四款所稱機率,指消費者付費後取得機會中獎商品或完成活動設定條件之機率。
網路遊戲爭議不斷,最令消費者詬病的遊戲機率問題也隨著類似遊戲增加而越來越多,為此,經濟部在「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增加了「遊戲抽卡機率」相關規定,強制要求遊戲業者要在所有「付費購買的機率型產品」中寫明獲得機率。
除了最廣為人知的遊戲抽卡、轉蛋外,買寶箱鑰匙、必得隨機卡這類產品也要分別把每項物品獲得的機率標明。至於免費石頭(無償石)抽卡,如果同一個卡池也能用付費石頭抽取,也要載明獲得機率。
只有確定遊戲公司謊報機率才能提告求償
⚖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一項
-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就算有明確寫出每項物品的獲得機率,依然有人還是會覺得不滿。像是明明上面寫了「2%」,丟了100抽卻只拿到一份,整體感覺就是受騙上當。但那「2%」是整體機率,而非一個人就一定是2%。加上機率這種事,一定是基數越多越準確,抽1000次的人通常會比抽100次的人更接近官方表定機率,更不用說有比較幸運的人抽不到100次就拿到好幾份。所以機率這種事只看一個人或少數人是不太準確的。
但如果是整體玩家都感覺機率明顯與公告不符合,可以向消費者保護會請求協助,經調查屬實則能夠對遊戲公司開罰。
國外遊戲不在我國法律管制範圍內
有很多玩家會擔心中文代理版遊戲倒得快,用跨區的方式玩原版,課金、儲值也都針對原版,雖然原版遊戲在進度與營運方面可能會比較沒問題,但如果發生類似的機率爭議時,也會因為遊戲公司在國外,我國法律無法約束的情況。這類問題恐怕只能向該國求助,或與apple或google play聯繫要求審查,我國愛莫能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