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欠錢,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撇開遇到投資詐騙被慫恿貸款、沉迷賭博大量欠債的極端狀況,大多數人會去借款,不外乎是遇到重大財務危機,像是公司破產、急需醫藥費、生活陷入困難……都是會讓人被逼急且不得不去借錢的狀況。但即便眼下危機解除,借來的錢沒有不還的道理,無奈原本就已經沒錢了,工作賺到的那微薄薪水連維持生活都有點困難,更不用說償還債務和越滾越多的利息。
別說被錢逼上絕路的人傻,人人都知道生命可貴,但寧可放棄寶貴的性命也想逃離生活,就知道被催債給人帶來的壓力有多大。雖然這世上沒有欠錢不必環的道理,但這也不意味著欠錢就該受到欺壓。
被討債壓力很大,能請對方不要再來嗎?
先說在前頭,每個人對壓力的承受度都不同,如果只是債主偶爾打電話、登門拜訪來關心一下,沒有帶其他人來施壓,更沒有言語辱罵、武器恐嚇,這說出去恐怕會被外人當作是玻璃心,因為對方就真的沒有怎樣,只是在乎錢是否能拿回來罷了。如果這樣還是受不了,會建議您先好好與對方溝通,像是承諾每個月可以還多少,相信債權人就不會拜訪得那麼頻繁了。
但如果討債行為太偏激像是每天在門口堵人、打電話騷擾到沒辦法正常使用電話,就可能構成刑法上的強制罪。要是以暴力毆打、綁架家人、找一大群人來施加壓力的方式來催債,還會有傷害罪、擄人勒贖、聚眾的問題。要是遇到這類狀況,建議盡快報警並提告。
欠很多錢可以不還嗎?真的還不起怎麼辦?
不管欠錢被追債有多可憐,只因還不起就不還錢,這不僅不合理,還相當不公平。所以只要是合法的借貸關係,都必須乖乖還錢。別以為民法上寫的15年是過了這段期間後沒還完就不會再被催債了,只要債權人這段期間內有一直出來要錢甚至是打官司,15年時效就會自債權人採取(追債)行動當天重新計算,即便債權人不幸離世,這筆債權還是會由繼承人接著。
債權人當然也知道債務人若是遭遇什麼不測,錢就永遠沒有全部拿回的一天。可以先試著拿出誠意和對方債務協商,規劃更好的還款辦法。有些比較好說話的債權人,甚至會同意不收取利息,甚至是降低要還的金額。債權人不願意私下談也沒關係,可以試著聲請調解,請求調解委員協助。
家人欠錢跑路,被討債集團要求代替家人還錢,可以不還嗎?
這世界上本來就沒有父債子還、幫家人背債的道理(擔任保人除外)。就算是未成年欠錢,也會因為沒有完全行為能力而借貸契約不算數。對於債權人來說,能把錢拿回來才是首要目的,要是找得到債務人,也不會這麼大費周章找其他人麻煩,如今就是因為債務人跑了,只能找最親近的家人施壓,有時候家人被逼急了,說不定還會幫忙還債或是直接說出債務人下落。
其實,大部分被連累的家人也都不知道債務人究竟上哪去了,被這般找麻煩實在有些不合理。甚至翻開六法全書,沒有半個條文明確寫說家人需要幫忙還債。仔細想想也知道,要是欠錢可以讓家人還,那就沒半個人借錢後還會認真賺錢償還了。
要是遇到這種不分青紅皂白向家人催債的不肖債權人或討債集團,不要傻傻掏錢。對方態度強硬甚至是施暴,可參考第一段所述對其提告。再不然就是直接明白告訴對方:「直接去提起訴訟,如果法院判決家人需要幫忙償還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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