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利用當車手怎麼辦?被騙、初犯會沒事嗎?

被騙當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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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手法猖狂,有時候發現自己是詐騙的一份子甚至已經來不了,就連朋友請我幫忙領個錢都有可能是詐欺,如果因此不小心當了車手,我會有罪嗎?

  近年來許多人被騙去當詐騙車手,大部分是大學生找打工、或社會新鮮人尋求兼職而被騙進來,造成我國民眾龐大的財務損失,也讓這些誤入圈套的年輕人付出慘痛的代價。但一旦被騙去當車手,真的就會被判刑嗎?

  

被利用當車手怎麼辦?

  首先要先法普,當車手領個錢為什麼也有罪呢?依據刑法339條的詐欺罪與339-4加重詐欺罪,其實分別規範有詐欺與集團詐欺的構成要件,但是這也沒有包含「單純領錢」這件事啊?!

  原因是,依據刑法第28條共同正犯或是刑法第30條幫助犯的概念,領錢這件事有可能是犯罪內容的分擔,或是幫助犯罪完成的其中一個要素,所以車手當然有可能會被依詐欺罪起訴的!

  因此,被利用當車手,如果自己有發覺,那請務必先跟警方報案,則無論是降低損害,或是釐清自己與犯罪的關係都有顯著幫助。但若真的因此被起訴,因為共同正犯和幫助犯的刑度差異可能頗大,還是委任律師協助,以免自我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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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自己是車手有罪嗎?

  如果不知道自己是車手,會有罪嗎?基本上依據實務操作,知不知悉還是要看當事人的智識程度而言,通常實務認為依現行社會宣導眾多,所以車手在取款時通常會有身為車手的認知,而仍執意作為, 因此仍會是幫助犯或共同正犯。

  但仍有例外,實務有案例有一位高齡阿嬤被欺騙而不小心當車手,檢察官衡酌他的智識程度還有行為當下總總與幫助詐騙或共犯背離的行為,認定他並無犯罪,因此不起訴。但這種案件仍是例外,以現今多數作為車手的年輕人而言,仍應該有辨識的能力,所以難以被認定「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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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車手初犯會有事嗎?

  其實在刑法上,並沒有任何一條規範初犯得減輕其刑,而係以刑法第57條審酌量刑,並且以59條視情況值得憐憫而可減請其刑作為判斷刑度的標準,而通常因為犯行於初犯時通常繳為輕微,所以會給予較低的量刑。

  然而減低量刑並不代表無罪,且法律上也僅規定「得減」而非「必減」所以並非初犯一定沒事,而是若態度良好、犯行輕微比較有可能降低量刑標準,因此不要以身試法,否則可能導致牢獄之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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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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