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法律諮詢真的好嗎?為什麼免費諮詢沒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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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真正遇到非常不得了的大事就直接請律師了,會想找免費法律諮詢通常都是比較有時間能多方求證的民事案件或「未雨綢繆」想「問起來放」的情況。但找過免費諮詢的民眾這一路諮詢下來,常常覺得心中疑問根本沒得到答案,甚至諮詢專員也沒給出太明確的答案。

  儘管我們無法排除有部分免費諮詢都是希望可以在諮詢過程中挖到一兩名願意花錢委任的客人,才不會在諮詢時把答案說死,但其實更多時候是「不太了解狀況」才不敢給出明確答案。舉個例子,有人在網路上罵人被告了,就很緊張問會不會被告,如果諮詢專員說「不會」,最後卻發現對方告的是恐嚇不是侮辱、被判刑了,又會說是法律諮詢不專業給錯答案,殊不知其實是諮詢時問得不夠清楚才導致這種結果。換個立場來想,如果自己是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單位,願意在沒收到半毛錢的狀況下回答問題,還要承擔可能最後狀況與推測的不同而被找麻煩的風險嗎?

 

別把法律諮詢機會拿來陳述不必要的事

  有些人在面對法律諮詢時,就好像看到「救命稻草」,即便可能只是不會留下前科的民事案件或最重本刑不到一年的小事。開始將整個事情的經過像說故事般,講得十分詳細,甚至還會附上截圖或網路上查到的資料,希望可以透過諮詢知道這故事細節有哪些能拿來為自己爭取權益的地方。

  但其實諮詢時間通常都有限制,可能聽完這些故事都已經時間到了。而且諮詢專員平常都很忙碌,為了解答各式各樣的諮詢問題,光是查閱法條及法院資料就忙不過來了,根本沒太多時間看那些資料,甚至也不敢保證那些諮詢者提供的就是完整訊息,尤其隱瞞對自己不利之處是人們的本性,專員們就更不敢只憑這短短幾分鐘或一點資訊就給出百分百的答案。

  所以,如果希望免費法律諮詢能真的得到收穫,可以先在一開始先講好自己是想告人的一方,還是被人告的一方,再針對罪名或法律責任做更深入的詢問。另外,關於民事賠償案件,很多人會喜歡詢問要賠多少錢,但民事金額通常都是由原告自己開、法院根據情況及證據來定奪,完全沒有一定的金額標準,所以賠償問題可能還是要自行評估會比較準喔!

 

法律諮詢不是拿來發洩的心理諮商

  受到委屈,希望有人幫忙討回公道是自然的,如果單純只是想找個人站在自己這邊,沒有解決問題的打算,那真的沒必要找法律諮詢了,因為那也只會是浪費時間而已。

  儘管有時候答案可能不符來諮詢的朋友預期,諮詢專員還是會盡量給出有幫助的答案。但有的諮詢者聽到答案後,會開始「可是我……」、「可是他……」,希望可以「說服」諮詢專員,讓專員說出自己想聽的答案。其實,就算把專員說動了也沒太多幫助,因為唯一對案件判決結果有決定權的是法官,真的那麼想拉攏一個人,還是在打官司時針對法官來「下手」比較恰當。在法庭上說「免費法律諮詢說我這樣是對的」,只會被當成來亂的。

 

法律規定律師不能保證官司一定打得贏

⚖️律師倫理規範第28條

  • 律師就受任事件,不得擔保將獲有利之結果。

 

  不想把錢浪費在不必要的地方,就算想找律師,也會希望透過免費諮詢找個「一定能幫我告贏的律師」。沒律師敢說會告贏那倒還好,萬一出現說一定告得成的律師反而要小心了,因為那可能是個黑心律師或根本就是個假律師。

  就算是很相近的案子,審理法官和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也不會完全一樣,甚至還會出現官司打到一半出現轉折的狀況。因此律師們也不能說官司一定可以打贏,頂多說「這證據可能不太夠」、「有機會要到賠償」。別看律師委任費一次都收五、六位數,又不用承擔敗訴風險,感覺很好賺。但每個訴訟光是一個審級,快的話也要進行半年,打到一年以上甚至五年的案子比比皆是。花一筆錢就能占用律師好幾年的時間,其實攤下來也不算特別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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