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刑期、罰金、罰鍰懶人包
情況 | 結果 | 關多久 | 併科罰金 | 罰鍰 | 駕照 | 公布照片 |
初犯 | 無人傷亡、輕傷 | 3年以下 | 30萬以下 | 機車:1.5萬~9萬 | 1~2年 | X |
重傷 | 1年以上 7年以下 | 100萬以下 | 不得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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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 3年以上 10年以下 | 200萬以下 | ||||
10年內累犯 | 無人傷亡、輕傷 | 3年以下 | 30萬以下 | 機車:9萬 | 3年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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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傷 | 3年以上 10年以下 | 200萬以下 | 不得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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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 無期徒刑 5年以上 | 300萬以下 | ||||
酒駕拒絕酒測 | 無人傷亡、輕傷 | 同上 | 同上 | 初犯:18萬 *外加上述初犯或累犯的罰則 | 同上
| 累犯O |
重傷 | ||||||
死亡 |
酒駕罰則相關補充
- 車上載有未滿12歲兒童:吊扣駕照2至4年。
- 車主明知駕駛人酒駕又不禁止:比照初犯罰鍰,吊扣牌照2年。
- 五年內三次犯酒駕:必須入監服刑,不得易科罰金。
- 乘客罰鍰:6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
- 酒駕第三次被抓:罰鍰金額為前一次的金額+9萬元,且必須接受12個月戒酒療程與至少12次評估,才能再次考照。
- 租賃業者有提前告知酒駕後果:駕駛人依然酒駕甚至是拒測違規,罰鍰加重二分之一。
(影片來源:台灣高等檢察署)
酒測值達多少算是酒駕?酒駕罰多少?會被關嗎?
酒駕在刑法與行政法的規定不同,「刑法:『酒測值0.25毫克、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行政法:『酒測值0.15毫克、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因此可能會出現,只處以罰鍰,刑法不罰的狀況,下面以表格來做簡單說明:
酒測值 | 刑法 | 行政法 |
每公升0.15毫克以下 | 不罰 | |
每公升0.15~0.25毫克 | 不罰 | 處以行政罰鍰 |
每公升0.25毫克以上 | 處以刑罰+行政罰鍰 |
- 關於要罰多少錢、會被關多久,可參考本文最上面懶人包表格,或刑法第185-3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
酒駕被判刑了還要罰鍰?酒駕也適用一事不二罰嗎?
原則上,酒駕也是一罪不二罰,如果已經被起訴並判刑,只會以刑法來論處,行政法就不再苛責。但酒駕的懲處很複雜,除了罰金與罰鍰可能不同外,還涉及吊銷駕照、公布姓名這類額外的處罰項目。所以比起二擇一,更像是「從重處分」。
簡單來說,如果行政法要求的罰鍰比刑法審判的罰金金額還高,就算已經被判刑,也還是得依照罰鍰的金額來繳納。其他像是只有行政法才有的沒收車輛、吊銷駕照、酒精鎖、安全講習、公布照片等,都還是得施行。
酒駕初犯?關三年外加罰三十萬!
- 酒駕初犯無人受傷或輕傷:
從原本2年以下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修法後加重成3年以下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 酒駕初犯致重傷:
雖然維持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新增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 酒駕初犯致死:
刑責維持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增訂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參考來源:台灣高等檢察署)
上面提到的「併科罰金」並不是指可以用罰金來免除牢獄之災的「易科罰金」,而是「除了坐牢之外還要被罰錢」,兩者是併行的。會這樣訂就是擔心「有錢人不怕罰錢、沒錢人不怕被關」,但其實如果是不太嚴重的初犯且犯後態度良好、有誠意跟受害者和解,法官在審理時通常不會太過刁難,會給予緩刑或易科罰金的懲處,而這也是讓民眾詬病的地方。
酒駕的再犯機率極高,逐年提高初犯刑責也是希望當事人發生一次後想到下次會罰更重,再也不敢了。只是很可惜總是有人心存僥倖,覺得上次被抓到是自己倒楣,這次只開一小段路應該不至於被發現。但意外總是來得很突然,誰能確保這一小段路不會出事呢?
酒駕累犯?公布姓名、乘客連坐?
- 10年內再犯酒駕致死:
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 10年內再犯酒駕致重傷:
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 10年內三次以上酒駕被抓:
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再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 酒駕犯車上18歲以上乘客:
駕駛10年內三次以上犯酒駕,針對酒駕累犯同行乘客,也一併連坐加重罰款,從原本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提高為6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參考來源:台灣高等檢察署)
已經被抓過又再次犯行,在旁人眼裡已經是有點「管不動」了,就算罰得再重還是有可能出現下一次。連同車上乘客一同懲罰,也只是希望駕駛人在酒駕前可以「多一層約束」,能夠多一個被攔下來的機會算一個。此外,把姓名和照片公布,也是希望駕駛員可以看在「面子」和「輿論壓力」的份上適可而止。
千萬不要以為酒駕公布照片、姓名只是隨便說說,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三項規定,早已開始實施,並且可在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查到。如果不希望被公開甚至遭全台人民唾棄,還是乖乖遵守交通規則吧!
什麼是酒精鎖,酒駕被吊銷,一定要裝酒精鎖才能再考嗎?
會需要加裝酒精鎖才能考照,通常是因為酒駕①再犯、②致人重傷或死亡、③酒駕拒測此三類情況。在考照前一年,必須自費參與教育訓練一年(費用約2萬元),並且在領照的一年內駕駛裝有酒精鎖的車輛。如果沒有依照規定使用酒精鎖,會被開罰6千元以上、1萬2千元以下罰鍰(請人代用酒精鎖亦同)。酒精鎖價格不太便宜,據說約6萬元~10萬元不等,不買斷的月租費也至少4千5百元~5千元。
酒駕視同殺人?不給易科罰金?
⚖刑法第41條第1項
-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 酒駕初犯,或酒駕再犯但未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其法定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往原則上是可以易科罰金,但由於近來酒駕事故頻傳,為遏止酒駕歪風,檢察機關今年春節前開始從嚴審核酒駕判決確定之執行案件,只要是5年內第2次以上再犯酒駕,就有可能以前述「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為理由,不准酒駕者易科罰金,而必須入監服刑。
(參考來源:台灣高等檢察署)
就如同檢察官所說,台灣地狹人稠,酒駕就像是開著「凶器」在路上跑,完全不把他人的生命當一回事,才會把酒駕的刑責上修,不但將自由刑從兩年起步提升到三年起步,還把再犯年限從五年放寬到十年。
酒駕之人就像一顆不定時炸彈,尤其是無論怎麼罰都不怕得更是恐怖。只好處以無法易科罰金的自由刑,限制人身自由以免有無辜民眾受害。以往總是會有人以為酒駕被抓到就是罰錢就沒事了,但修法後,如果五年內又被抓到酒駕,很有可能會強制入監服刑、不能易科罰金。這樣的懲處對很多人的家庭生活都會出現重大影響,尤其是身為經濟支柱卻因酒駕要坐牢,可能會使家人受到牽連。希望這樣的改變能真正遏止酒駕的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