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養寵物分手寵物歸誰?真的不是看晶片啦!

Cute dachshund dog of brown color looking at pet ow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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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毛小孩對於夫妻、情侶而言,就像是孩子一樣重要,但在法律上卻被定義在類似物品的概念,不會有所謂的監護權,也沒辦法透過訴訟去,為毛小孩的權益去爭取扶養權利。

因此,萬一兩人走向了離婚、分手一途,在法律上如果要得到毛小孩的飼養權,就只能以物品的概念去爭取所有權,參考的項目就不是毛小孩的最佳利益,而是透過以下四點,還確定該毛小孩是誰的持有物。

 

近年越來越多毛小孩歸誰的案件,夫妻或情侶如果決定要一起養寵物,最好先考慮清楚,未來萬一沒辦法順利走下去,那寵物最後應該要跟誰?避免將來為了毛小孩得打訴訟,甚至弄到棄養的狀況,至於在沒有辦法達成的共識下,法院一般會怎麼認定毛小孩的所有權?以下四點是常見的判斷標準:

 

條件一、領養寵物、認領寵物、購買寵物

由於毛小孩在法律上的定義是物品,所以原則上誰去買的,基本上就會是屬於誰的東西,跟人類小孩的監護權概念完全不同。而領養跟認領也是,在法律上就是贈與的意思,所以當你領養或認領之後,等於是對方贈與了這項物品給你,您就是該物品的受贈者,那在跟伴侶分開時,除非雙方自行約定毛小孩交給誰,否則原則上就是歸購買者或受贈者所有。

 

條件二、送養寵物之後

這點的概念就像剛剛提到的領養或認領,只是立場反過來,當您把寵物送養出去,等同對方是受贈者,而贈與出去之後,對方也同意收受了,毛小孩就是屬於對方的,是不能˙再反悔要回來的,毛小孩的所有權再雙方合意送養的當下已經移轉給受贈者了。

 

條件三、注意棄養寵物定義

再搬走的時候請務必帶走毛小孩,因為如果您離開之後沒有帶走毛小孩,很可能會被法院認定是拋棄物品,被判定已放棄物品的所有權,這樣毛小孩是有可能變成對方的,但這也是很比較有議論空間的一點,畢竟只是短期內還沒帶走的物品,不一定就改變了所有人,但但因為毛小孩的特殊性,需要被照顧餵食,才有辦法生存下去

所以若兩人選擇分開,在自己搬走時,沒負責養育責任,之後很容易遭法院認定已經放棄所有權,成為對方的所有物了,這點在法律上是有過判例的。

 

條件四、寵物晶片≠所有權

在一些訴訟案例中,有些人會先替毛小孩植入晶片,將登記自己為飼主,但法院大多認為,晶片登記飼主姓名的用意,主要是幫助主管機關進行監督的行政程序,以及走失時能更順利尋獲,並不承認晶片上登記的飼主就代表是所有權人,所以毛小孩的所有權人仍要以我上述提及的三大原則為主來做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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