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車禍怎麼辦?對方不賠錢90%以上都是靠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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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糾紛如果是比較輕微的情況,基本上是盡快和解比較好,但不管多輕微務必都先等警方到場再談,避免日後被栽贓,而比較嚴重的就需要釐清肇事責任,尤其是涉及人員傷亡的問題,才不會因為資訊落差而受騙,實際上很多噩夢都是從和解之後才開始。

車禍首先要釐清肇事責任

民事賠償責任主要是車損人傷、以及可能的精神賠償等,這時首先要先釐清雙方肇事責任,這部份可由「初判表車禍鑑定報告」來做參考,如果要和解,通常都是由情況較不利的一方提出賠償,我們會建議不要單獨前往,兩人前往時,另一個人較不會受到情緒影響,當事人壓力也會比較小。如果和解無法達成共識就只能上法院打官司了,此時法院會依照個案判定過失責任比例,比如我們的過失比例佔70%,法官認為合理賠償金是100萬,那我們則需要負擔其中的70萬。

當然賠償的部分也要考量到保險理賠,大部分情況保險公司會出面處理,但超出理賠金的部分就得自行負擔。

車禍小心對方以刑逼民

車禍若發生有人員傷亡,對方很大機率會提起像是過失傷害罪等刑事訴訟,以刑逼民來要求和解,所以若有涉及到刑事責任時,在和解時一定要請對方在刑事的撤回告訴狀上面簽名,常有人在不知道自己和解了什麼,以為一筆勾消了,結果只是在民事案件上和解,事後突然被告了刑事,只好再付錢請對方和解一次。

但若有人在事件中死亡,由於過失致死罪是俗稱的公訴罪,就沒有撤回這個選項,即便如此,能獲得對方的原諒順利和解的話,會很有機會得到緩刑。

車禍和解後對方反悔怎麼辦?

如果我方是肇事者


比較需要擔心的是刑事的部分,所以還是強烈建議和解的當下,要請對方先寫下「撤回告訴狀」會比較好。而和解金若是當場付清,在和解書上要寫「收訖」,或是給錢的時候一定要留存證據,證明對方有收到這筆錢。

如果我方是被害者


如果之後對方沒有依約履行,可以持和解書向法院提告,依照法院裁定結果請求強制執行,就算對方名下沒財產,還可以請求強制扣薪,不過為了保險起見,建議還是以當場付清為主。若您沒有當場收齊全額,而對方在和解之後對方耍賴,且強制執行、扣薪都扣不到錢,基本上就只能持著債權證明,將來您發現對方開始有錢或有工作,隨時可以拿債權憑證去強制執行。

90%以上的人車禍可以拿回錢的最後手段

如果牽涉到刑事案件,您還有另一個機會,就是您可以以刑逼民!許多人可能會耍無賴,名下也沒有財產,但知道自己會被關,其實根本是生的出錢的,就算不夠也會想辦法借來,但如果可以,他寧願跟你耗,只要撐過半年的刑事追訴期(車禍開始計算),過程中就算只還一部分也好,時間一過你就不能用刑法告他了!或是裝的非常可憐,哄到你撤告那一刻他就會翻臉,頓時你也無法在反悔了。

因此,在對方繳出全額的賠償之錢,寧可先提告在說,也不要讓他拖過追訴期,更不要輕易撤回告訴,除非你已經抱有錢收不回來也沒關係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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