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找過銀行想進行債務整合,卻因為條件不符,最後被銀行拒絕了;然而,也不敢隨便找民間的債務整合公司,怕遇到高利息利滾利的借貸陷阱,甚至還可能跟討債集團扯上關係。上演電影中那些可怕的劇情。
目錄
債務協商跟債務整合有什麼不同?
債務協商 | 債務整合 | |
概念 | 還不出錢了跟銀行商量還能怎麼還 | 把所有債務整合到最大債權銀行 |
功能 | 1. 債務統合成一筆 2. 降低月付金額 3. 降低利率 | 1. 債務統合成一筆 2. 降低月付金額 3. 降低利率 |
缺點 | 1. 還款期間無法使用信用卡和貸款 2. 聯徵中心會註記到清償後1年 3. 信用會被扣分 | 1. 民間代辦風險極高 2. 延遲繳款金可能會變多 3. 過件有審核門檻 |
優點 | 1. 協商失敗可請求更生或清算程序 2. 可暫時停止債權人(銀行)的催收程序 3. 已遲繳款、信用不良、呆帳也可申請 4. 被強制執行者仍可申請 5. 不需要保人或抵押品 6. 協商成功則可停止強制執行 7. 不綁約可自由的提前還清 | 1. 整合後仍可使用信用卡和貸款 2. 整合後有準時還款可提高信用評分 3.不需要保人或抵押品 |
適合者 | 1. 已有重大信用瑕疵 2. 無力負擔還款金額 | 1. 信用狀況尚可 2. 負債比仍有餘裕 |
為什麼銀行不跟我協商?態度這麼強硬?
很多時候不是銀行不接受協商,而是他們催收員的話術,他們會盡量引誘債務人趕快繳款,您只要申請卡債協商,銀行能收到的利息跟月付金就沒這麼高了,只要您是真的遇到困難,確實繳不出來,並且符合債務協商的條件,您就可以申請協商。
銀行貸款繳不出來怎麼辦?不還貸款、卡債會怎樣?
銀行貸款或卡費繳不出來之後,銀行通常就會開始不斷的透過訊息、通話來騷擾,有時甚至會遊走在法律邊緣,然而,要知道銀行再怎樣也不太可能會直接做違法的事,但如果你擔心信用不良、家人同事發現、面子掛不住,跑去找民間的債務整合還是借貸,就有可能就再也跳不出負債的深淵了。
而銀行通常能採取最嚴厲的手段,為以下這四種:
強制執行
您的抵押品會被法拍,若不足財產也會遭到查封拍賣,根據金額比例原則,動產、不動產也不一定保的住。
強制扣薪
若強制執行後,仍然不足以清償債務,銀行就會申請強制扣薪,從您每個月的薪資強制扣除三分之一,這當然也包括年終,若不想被扣可能就得找領現金的工作,但這種工作沒勞健保、未來也沒保障。
凍結帳戶
強制執行中,也可以申請凍結帳號,並用您帳戶中的股票、基金、儲蓄險等相關有價證券來抵債。
循環利息
如果是信用卡,每個月的利息都會成為下個月的未繳的本金,然後本金+利息之後合併算成下個月新的利息,這種複利的計算方式,拖的越解,欠繳的金額越是倍數成長。
債務協商的條件是什麼?
- 積欠金融機構債務,難以按時還款
- 負債比超過平均月收入22倍,無法辦理債務整合
- 未曾參與95年度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或協商未成立者
- 未曾參與前置協商
- 5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營業額平均每月20萬元以下之自然人
如何跟銀行債務協商?
- 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申請,了解需要準備哪些資料,讓銀行調查財務狀況並審查。
- 最大債權銀行將資料提供給其他債權銀行,並在申請隔日起1個月左右開始協商。
- 自開始協商的隔日起,45~90天內完成協商。
- 若債權銀行與債務人達成共識,則協商成立。
申請協商要準備什麼?
債務人須備妥下列文件,以掛號郵寄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 前置協商申請書。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
- 債權人清冊。(含聯徵中心提供之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正本及債務人自行填寫之其他債權人清冊)
- 最近2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清單及最近1個 月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向各地國稅局申請)
- 最近3個月之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
-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及明細正本(向 各地勞保局申請),但確無本項資料者,可免 提供。
- 有金融機構出售予資產管理公司之債務者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若需要協商申請書,可於銀行公會網站(www.ba.org.tw) 下載使用或洽詢銀行公會(02-8596-2229)。
債務協商失敗怎麼辦?
如果協商失敗的話,債務人可以提供「已協商過但未成立」的證明,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程序。不過大多數人通常再債務協商的階段都會達成共識,畢竟如果協商失敗,債務人順利走完更生或清算程序,銀行的呆帳恐怕只會更多。
債務更生與清算的差別
「債務更生」跟「債務清算」是當債務人欠銀行錢還不出來,退無可退之下國家給的最後一道保護,原則上如果債權人只有民間團體,那不用協商也可以直接走更生或清算程序,但如果債權人是銀行,那就一定要先經過債務協商,真的跟銀行協商不成,且不是因為自己的問題,才有辦法走這道程序喔!
更生 | 清算 | |
概念 | 法院制定6-8年還款計畫,債務通常會被誇張的打折,要求你勉強生活的方式繳完後就一筆勾銷了。 | 法院直接把你財產賣光拿去抵債,同意免責債務那剩下都不用還了,若沒有免責,看判決剩多少是免責的,把剩下還清就好。 |
作法 | 債務人可提出為期6年、至少每3個月還款一次的債務清償計畫,法院會調查債務人財務狀況,協調更生方案;經裁准後,債務人定時還款達6年,剩餘債務可免除。(若債務人名下有自用住宅,還款年限可延至8年。) | 法院會將債務人所有財產變現,按比例分配給債權人,再依據債務人的財務與生活狀況判定是否免除剩餘債務,若未獲免責裁定,債務人必須繼續償還剩餘債務。 |
申請條件 | 1. 穩定收入來源 2. 有固定收入但長期月支出大於月收入已嚴重失衡 3. 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債務之虞 4. 債務協商商或債務調解不成立或已毀諾,且責任不能歸咎於債務人 5. 無法申請債務協商的保證債務及民間債務。 | 1. 無固定收入但長期月支出大於月收入已嚴重失衡 2. 債務協商商或債務調解不成立或已毀諾,且責任不能歸咎於債務人 3. 無法在法院規定期限內提出一個可被債權人接受的更生方案 4. 由法院召集債權人會議後,債權人不同意更生方案。 5. 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債務之虞 |
申請限制 | 1. 變賣所有資產後,法院若裁定免責者,則免除後續剩餘所有債務。 2. 雖然有從事營業活動,但5年內平均營業額每月在新臺幣20萬元以下的債務人 3. 銀行及民間無擔保債務超出1200萬元者。 | 1. 變賣所有資產後,法院若裁定免責者,則免除後續剩餘所有債務。 2. 雖然有從事營業活動,但5年內平均營業額每月在新臺幣20萬元以下的債務人 |
優點 | 1. 債務容易被誇張的打折,並可分期還款來清償。 2. 法院同意債務更生後,可停止所有債權人的強制執行。 3. 生活限制較為寬鬆 | 1. 變賣所有資產後,法院若裁定免責者,則免除後續剩餘所有債務。 2. 雖然有從事營業活動,但5年內平均營業額每月在新臺幣20萬元以下的債務人 |
缺點 | 1.聯徵中心將會信用註記到繳完後至少4年。 2. 更生期間信用會被凍結 | 1. 法院不一定會做出免責判定 2. 生活限制較為嚴格 3. 復權前部分職業受限 4. 清算期間信用會被凍結 5. 清償後信用也無法及時恢復 6. 還清後須重新申請復權(解除生活限制) |
這些債務要怎麼跟銀行協商?
會比較建議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透過調解的方式跟銀行進行協商,對一般人來說雖然保護有限,但也是多一分保障,畢竟被催繳過的應該也知道,銀行今天可能跟你協商的很順利,後面才發現還款壓力怎麼有點太大,但在那個當下又覺得那種條件好像勉強能接受,如果協商失敗可能會歸咎於自己明明能做到卻不同意,對方可能還會話術你說這樣會無法請求債務更生或清算怎麼辦?畢竟你很難分辨,這次失敗是條件問題,還是要歸咎於自己。
但委請律師陪同債務協商,基本上陪同的費用都好幾萬,至少您去調解委員會,那些有經驗的人也許還能幫您提點一下,避免掉入銀行的二次陷阱,被逐步推向是自己協商後毀約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