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卡債問題,每個人嚴重程度不同,有些人只是償還時間較長,但有些人卻是遙遙無期,或根本只夠還利息,對於後面兩者,到底該怎麼解決卡債問題?文章內將為您介紹!
卡債還不出來怎麼辦?
法院提出的救濟管道主要有兩個,就是債務「更生」與「清算」這兩個,根據債條例第3條規定,只要債務人有「無法清償債務的是拾獲疑慮」,都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不能清償債務的條件
法院並沒有具體規定,通常法院會判斷債務人目前的收支狀況,而支出部分法院只會承認「必要支出」,也就是日常生活一定需要的項目才會被承認。
債務清算條件
條件:收入扣掉必要支出後,剩餘金額小於零,這種就只能走清算程序,不能採用定期還款的更生程序。
方案:將債務人的財產變現以償還債務,過程由法院或管理人進行分配,清算結束後要由法院裁定免責,剩餘債務才算免除。而因清算開始而喪失的權利,也需要聲請復權,並經法院裁定後才能恢復。
債務更生條件
條件:收入扣掉必要支出後,剩餘金額要大於零,並且是連本帶利的債務根本還不完,或是年紀已大,還到退休都還不完這種。簡單的說,不是要還很久才能還完,而是還款遙遙無期的程度才能聲請。
方案:法官會裁定一個「更生方案」,未來只要依照該方案的約定,依約分期還款,最多還6年的期限後,至少每三個月還款一次,不論債務還清了沒有、還了多少,其餘未還的債務將一筆勾銷。
卡債多久會消失?15年不還就不用還了嗎?
一般債權時效是15年,利息則是5年,但要注意這是時效內不追討才會失效,只要對方在時效到期內開始起訴,就會停止計算,所以一般債權人尤其如果是銀行,一定都會在失效之前提告,並且在時效到期內更新再次要求償還,所以幾乎不會有十校到期就不用還這種事。
卡債沒還會怎樣嗎?
欠銀行卡債沒還,銀行會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會查扣你名下的財產、這些動產、不動產、包括股票、債券、儲蓄型保單、存款等都可能被查扣、凍結、圈存,之後還是不理會,這些最後是有可能會被強制執行或法拍掉。
若無法從中扣除,或扣除後不足以償還,就會以及強制扣薪的方式,從您每個月的薪水扣除約1/3的薪水,等於每個月有10天左右的工作都是在還債。
再來是循環利息會一直越滾越大,欠的錢還會以複利計算,最後像滾雪球一樣變得難以償還,且這些不良紀錄,尤其是被強制執行過的紀錄,都會被記錄信用不良,未來要貸款或辦卡都會有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