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這個時代,我們與鄰居的交集不像過往那麼多,但如果來了個會打擾到日常生活的惡劣鄰居,除了被動處理,似乎也無法可管。多次請警察來也沒有太多幫助,好像除了自己搬走以外就沒其他處理方式了。
確實遇到惡鄰居很倒楣,而且每個有問題的鄰居給附近住戶所帶來的困擾都不太一樣。放任寵物吵鬧、占用公共空間、霸佔電梯、不定時騷擾等各種狀況都有,將自己面臨的情形拿到網路上搜尋似乎也沒有一定的解決方式。一起來看看到底該怎麼制裁惡鄰居最有效吧!
鄰居吵鬧,只能用社維法開罰嗎?能不能對惡鄰居提告?
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三款規定,如果鄰居製造噪音又妨害公眾安寧,可依法開罰6000元罰鍰。但有些人就是罰不怕,而且也並非每次吵鬧都可以順利蒐證或報警處理,那這該怎麼辦呢?若是如此,恐怕就只能自行蒐證來提告了!
長年噪音汙染,一定會給人生活帶來影響。建議可以先去看心理醫師或做精神科,留個看診紀錄,證明自己真的因為噪音問題嚴重影響身體健康了。至於蒐證問題,錄音錄影是一個方式,但如果都不太方便,請其他受害者證人出庭作證也沒問題。甚至惡鄰居之前曾經被開罰的「黑歷史」,也能當作證據。至於提告的罪名,最基本的就是精神賠償,吵鬧狀況嚴重則是可以另外提告刑事強制罪(影響他人生活安寧的自由)。
在公共空間、樓梯走道堆放雜物,報案投訴沒用,還能怎麼辦?
東西多到堆放至公共空間來的鄰居其實不算少見,有時候我們走在路上也能看到有些店家把物品堆放到人行道或馬路上,給人帶來極大的不方便。這樣的行為不但有礙觀瞻、妨礙通行,還可能在火災、地震時堵住逃生空間。
如果遇到這類的狀況,建議撥打1999檢舉(雖然會影響逃生但這不屬於119的服務範圍),或是請管委會出面處理。另外,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規定,這樣的狀況可以開罰4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所以檢舉並非完全沒機會的!
討厭鄰居,可以吵回去,或把鄰居放在公共場合的物品丟掉嗎?
不建議這麼做,即便鄰居自己本身有錯在先,大家都會下意識認為應該要自知理虧,被教訓了就閉嘴不還手。但偏偏這類人很多都是厚臉皮,自己犯錯沒關係,別人有問題就窮追猛打到底。加上自己吵鬧、亂丟東西,就成了對方可以反制自己的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