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一位網友分享,有一位90歲的鄰居阿嬤請他幫忙確認自己戶頭的500萬後,對他直言要把那些錢送給他,但只要在她走之後定期幫她掃墓上香就好,而網友也因為擔心會不會發生法律問題,因而揪心拒絕那500萬,而如果真的接受那500萬會不會有什麼問題呢?又有什麼方式能避免呢?
生前送錢給別人有什麼問題?
這就要優先談到生前贈與的問題了!常常會聽到坊間一些謠傳「死前兩年送的東西算是遺產」「送給小孩的東西也都要算遺產」但其實都不是正確的觀念,以生前贈與而言,對於繼承人而言,除非是民法1173所規定的「歸扣」或是民法1148-1有債權人的情況,才會對於財產的所有權歸屬有所疑慮。
但另外因為本案件的當事人阿嬤上下都沒有親戚,所以案情相對簡單,只要擔心有沒有另外有債務人的情況,倘若是有小孩親戚的時候,就要多考慮一下,畢竟這樣做可能會損及繼承人的繼承權,因此可能會採取一些比較極端的手法,因此還是要小心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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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才能收下錢?三個方法解套!
至於該怎麼解決剛剛所講的債務人討債的問題呢?還有要怎麼保障阿嬤被掃墓上香的權利呢?這邊有三個方法可以幫忙解套!!
(1)、遺囑
- 第一個是可以預立遺囑,內容可以寫贈與給某某人,並附帶條款,包含上香等等受遺贈人該遵守的義務,並且因為阿嬤並沒有後人,所以可以另外委任遺囑執行人,確保阿嬤的身後交代的事情可以被落實,不至於跑票。
(2)、附負擔贈與
- 另外一個方法可以讓受贈人在阿嬤生前就可以預先取得金錢,也能確保阿嬤的遺願能被保障也就是立附負擔的贈與契約。而什麼是附負擔?也就是說阿嬤會在贈與契約內寫解除條件,要求受贈人要盡上香祭祀等義務,若沒有執行就要另外捐贈給慈善機構等等。但是這種契約畢竟仍屬贈與契約,雖然有憑據,但比較難避免債務人討債的問題。
(3)、設計祭祀信託契約
- 另外一個方法就是交付遺產給銀行做祭祀信託,也就是說,透過銀行,可以監督受贈人有沒有按時祭祀,再依照每一次的履約給付定額遺產,一方面讓當事人壓力不那麼大,二方面讓阿嬤的遺願能夠完成,也著實是個不錯的方法。
另外要注意的是,目前贈與每年在超過244萬後就須課徵贈與稅,所以在做生前贈與的時候就需要特別注意是不是須要分次贈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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