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想找個工作,銀行帳號就不幸落入詐騙集團的手裡變成人頭戶。甚至只是想完成一些簡單的現金交易,帳號卻被詐騙集團拿去欺騙其他人匯入贓款。這下除了要擔心金錢問題,還得煩惱是否因此進監獄。
人頭帳戶詐欺案件開庭要多久?什麼時候能確定沒事?
會發現成了人頭帳戶,往往是因為其他有金錢損失的受害者報案,帳戶因此遭銀行凍結。警察在接獲報案後,會將帳戶主人傳喚至警察局做筆錄,再將案件移送給檢察官。檢察官也會依照時程通知被告前來開偵查庭說明,待確定案件詳情後才會決定是否要起訴。
這段過程沒有一定的時間標準,最快從一個月至三個月都有,萬一進到法院需要被審理,則是會拖到半年或以上。警察局和地檢署每天都會接到很多案件,幾乎所有案件都得按順序來辦理,是催促不得的。如果希望能快速度,會建議主動提供證據資料、到警察局配合做筆錄,越快水落石出就會越快結案。
人頭帳戶會犯什麼罪?需要坐牢嗎?
詐欺受害者會將錢匯入人頭帳戶內,隨後由詐騙集團車手領出,試圖掩蓋資金動向讓警察難以追查,以達成洗錢目的。一般人頭戶常見的犯罪有「詐欺罪」與「洗錢罪」。
前面的詐欺罪相信大家都再熟悉不過,其對應法規是刑法第339條,縱使不是主動騙錢,但自身帳戶提供詐騙集團作為工具,會被視為詐欺罪的「幫助犯」,依照法規可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後者大家稍微陌生一點的洗錢罪,刑責比詐欺罪更重。依照洗錢防制法的規定,可處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拿不出證據來證明自己不是故意被當人頭戶,怎麼辦?
無論是詐欺罪還是洗錢罪,都只會懲罰故意犯。但這邊的故意並非「知道自己的帳戶被拿去做詐騙」的情況,而是「故意把帳戶交給他人」。把帳戶交給他人前,心中多少都要有「可能被拿去當詐騙工具」的警覺,如此考慮不周就有「成為詐欺共犯不違背本意」的嫌疑,這也是為什麼人頭帳戶高機率會被判有罪的原因。
如果是在無意中成了詐騙人頭戶,會建議主動配合警方調查,將整個事發過程與來龍去脈據實以報。不知道或講不出來的事也不用刻意捏造或找理由塘塞過去,只要肯拿出誠意並配合警察,會有更大個機會獲緩刑或輕判,當然也還是有無罪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