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用到別人的圖?使用別人的圖請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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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上看到漂亮的圖片就會忍不住讓人想儲存或收藏,甚至是據為己用。但如果沒經過作者同意就任意採用可是會吃上官司的。 不過,既然盜用圖片會被告,為什麼真正被告的人這麼少呢?

  雖然社群網站供設置頭像的用意是希望大家可以放自己的照片來與朋友互動,但也因為照片會被陌生人看見,讓許多網友覺得這樣很沒隱私權,改用自家寵物、風景來作為頭像。而喜歡動漫或二次元之人,就會放自己喜歡的作品、角色圖片來當頭像。

  然而,我們有時候會在網路上看到一些繪畫功力強大的創作者,讓人忍不住拼命儲存,甚至因為圖片太過好看,很想拿來「自用」或「轉貼」給更多人看到。但在這些過程中,就會出現一些「正義魔人」留言,表示這些網路找來的圖片不能亂用,不然會犯法被告。這是真的嗎?還是說有什麼方法可以安全使用這些圖片呢?

 

不小心用到別人的圖違法嗎?

 

💡把網路上很喜歡的圖片私下偷偷存起來

 

  現在的3C產品很方便,無論是電腦還是手機都自帶截圖功能,看到喜歡的圖片無論有沒有鎖右鍵,截圖就行了。雖然這樣的舉動看起來不太好,但只有存圖的人自己知道,基本上不會被找麻煩。所以我們可以知道,只是單純自己為了收藏而偷偷存圖是不會有任何法律責任的。

 

💡把找來喜歡的圖片轉貼到其他平台分享

 

  首先,通常會有這類狀況都是未經原作者同意才發生,所以就不討論是否經授權的問題。再來,就算是分享也是有分對象,如果只是將轉存來的圖片貼到和朋友、家人的私訊,原則上不會有問題。但如果是發到「相對」比較公開的平台,像是多人群組、萬人社團,就很難說了。

  根據著作權法第22條和第26-1條規定,除了作者以外,其他人沒有發布的權利。在轉發前如果沒有經過作者的同意,恐怕就會危害著作權。

 

💡將喜歡圖片的網址(超連結)轉發到公開平台

 

  如果是透過圖片網址、作者個人網站網址,來分享喜歡的圖片。因為網頁超連結點進去是跳到作者發表的頁面上,沒有任何轉存、偷圖、盜用問題,自然不會侵害到著作權。

 

💡把買下的畫冊、書籍上的圖片翻拍使用、分享

 

  常會有人誤以為買下書本後就可以自由運用上面的內容,但我們買書也只是買到書本的「所有權」,並非「著作權」。就算花錢把書買下來,也無法理所當然使用書上的內容(包含翻拍內容並張貼)。

  任意翻拍轉發非著作權法第61條所保護的未禁止轉發內容(政治、經濟、時事),恐會侵犯到作者與出版社的著作權。

 

💡作者發布時就說允許轉發

 

  如果作者有特別聲明可自由使用,就不會有轉發未經同意的爭議出現了。畢竟權限最大的作者都沒意見了,其他人自然管不著那圖片要被如何運用。

 

💡無版權圖片分享網站的使用權

 

  發布至無版權圖片資源分享站的圖片,就是作者已經允許他人將自己的創作拿來使用了。自由儲存、轉貼、加工,都是沒問題的。

  

被盜圖我可以提告賠償嗎?

 

  有些在繪畫界很有名的作者,一看到那畫風便知道是他們的作品。加上比起繪師本身,同好網友更容易發現圖片遭到盜用。這時候就會出現我們常看到的「貼文底下全在罵盜圖」的情況。雖然那些網友看起來態度很惡劣,嚷著犯罪可以告,但其實他們並沒有提告的權利。

  著作權法第84條規定:「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者,得請求排除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明確表示只有擁有著作權及版權之人才能對侵權者請求賠償。其他人能做的最多只有「告知作者」的權利,無法幫忙提告。

  如果繪師本身就是台灣人,提告方便,未經同意就使用圖片就要隨時做好「可能被告」的心理準備。但若是外國繪師的作品,他們通常會因為要跨海提告覺得很麻煩而放棄,不過這不表示所有的繪師都是如此,如果遇上比較勤勞的作者,恐怕還是會吃上官司。

  所以結論只有一個,「未經同意就使用別人的圖片是不對的,就算沒被告還是不對的」,有時候就算沒被告,還是有可能會遭到檢舉被社群網站停用帳號。想要避免麻煩,最好還是經過作者同意再使用比較保險。

 

盜圖賠償金額怎麼計算?

 

  作者在乎的通常都是作品被盜用後帶來的後續損失,像是如果作者畫的圖是想收錄在畫冊中,被其他人看到後直接影響到畫冊的銷量,這部分的損害就能向盜用者請求賠償。另外,如果將圖片轉貼在一些比較有爭議性話題的文章內又未告知作者,使得作者的人格權受到侵害,也會出現非財產的名譽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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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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