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並沒分居多久就能離婚的相關法規,若是因為分居的緣故而打算離婚,只能照著目前現有程序來走,也就是「協議離婚」與「判決離婚」。雖然這兩種方式都能順利離婚,但麻煩程度差了十萬八千里,尤其是在對方不願離婚的狀況下,就真的只能打官司了。
但訴訟離婚對社會大眾而言實在不容易,先撇開普通人對法律不熟悉的問題,光是寫書狀、準備證據就讓人頭痛。萬一分居的問題是發生在自己身上(主動分居的一方),要提出「對方犯錯的離婚證據」難度又更高。
分居離婚為什麼需要證據?沒證據就一定無法離婚嗎?
是的!打官司一定要有證據,無論處境再怎麼可憐,只要沒證據,到了法庭上都很難讓法官相信。也不要怪法律無情,您的婚姻狀況只有自己知道,法官不認識您,更不了解您的遭遇。誰知道是不是普通夫妻吵架,一氣之下才跑來隨便告的呢?對您而言,是自己的婚姻關係結束;但對法官來說,這是結束了別人的婚姻,可不能這麼隨便處理。
分居離婚的證據充足嗎?擔心證據不夠不敢提告怎麼辦?
證據不夠確實是很折磨人的事,但當事人在訴訟前往往覺得胸有成竹,直到開庭不順利,才會發現原來手邊的證據遠遠不夠。那到底該怎麼提前知道證據是否充足呢?開庭後才補充其他證據來得及嗎?
打官司與您想得不一樣,並非開庭後法官認為證據不足就馬上駁回,還是會給當事人一段時間提出其他相關事證。但這不代表開庭後還有時間慢慢蒐證,補充資料的時間通常都只有數十日,這段時間要寫狀、找證據對一般人來說有相當難度。更不用說對方早就知道自己被告了,這段期間內一定會變得安分,想臨時找到證據也不太可能。
所以最有保障的方法,還是在提告前先與具備離婚相關經驗的律師諮詢,看看手邊的證據夠不夠再來提告,萬一真的不幸證據不足,還有準備的空間。江律師的事務所就有提供線上審閱證據的服務,歡迎有需要的網友們洽詢。
沒有分居離婚的證據,要怎麼蒐證才合法?有合法蒐證管道嗎?
知道證據的重要性後,還是無法從根本解決證據不足或沒證據的問題,這時候蒐證就相當有必要了。如果分居的主因在對方身上,或許還有機會將責任歸咎於配偶;但要是自己才是導致分居的兇手,就必須想方設法抓到對方的「把柄」來告離婚了。
最直接的蒐證方式自然就是跟拍、翻手機對話紀錄,但這不但太容易被識破,還可能有觸法風險。更不用說處於分居狀態的夫妻,連對方目前在哪都不太清楚,要拿到有用的證據資料根本不太可能。像這樣的情況,可以至江律師的事務所網站與律師線上諮詢,請教合法的蒐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