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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先等初判表出來再說,先修理沒問題,只要有把折舊算進去,維修費在行情內,基本上對方也很難再要求多大的落差。
單純就您的敘述來說,如果沒有甚麼偷竊嫌疑的舉動,基本上店家告了也只是白忙一場,如果被受理,被調查時有誠意的好好說明,堅定保持自己立場即可。
會建議您和解,犯後態度良好,加上這不是甚麼重大犯罪,通常緩刑機率比較高。如果沒有對方聯繫方式,可以跟檢警主動提出您想和解。
雖然您可以拒絕,但警察視情況有可能會依職權強制要求,可能配合警方驗尿比較不會有後續的麻煩跟刁難。
理論上您堅持要辦理,家人應該難以阻止,若真的強硬到能阻礙你的程度,恐怕可以報警甚至提告強制罪了喔!所以這樣的理由,在理論上很難構成減輕罰則,但如果真的被罰款,能證明是家人造成,還是可以提民事要求家人來賠償這筆錢,只是實務上比較不實際。
如果有證據,很明顯可能會有民刑事問題,是可以要求對方履行,要求反還債務,但若純粹口頭敘述沒有證據,會建議找專業律師協助,了解如何彌補證據不足的部分
1.只要合約內容沒問題,有沒有公正都有效,是個完整的證據。 2.除非是被繼承人自己立遺囑,否則以任何形式預先拋棄繼承,原則上都不會有效果,但拿去訴訟可能會有意外結果,而公證時很可能針對遺產部分會有困難。
如果是讓管理員以為有經過住戶同意,實際上住戶根本不知情, 進而離開大廳到未經授權不能隨意出入的地方, 就有可能涉及無故侵入住宅的問題。 並不限於要進入住戶的屋內。但如果是住戶已經知道您要拜訪, 當中真的有誤會, 則可以請該住戶本人作為證人澄清, 基本上不太會有事。
大原則是阿嬤財產如果比阿公少,是阿嬤先跟阿公平均掉財產後,才跟孫子們(孫子可代位繼承兒子的財產)平分阿公剩下的財產。如果阿嬤財產比較多,就只要跟孫子們直接就目前遺產直接平均分配就好。
有可能,但如果再受害者出現前已經有先報警,並且做停卡等處置,說詞也沒有甚麼大問題,也是有機會全身而退
目前判決都已經下來,IRENT有些服務只認卡,沒辦法檢查身分,所以可能事前合約都有註明,若想上述需仔細研究這塊,但恐怕是有相當難度。或是比較簡單的作法,是直接向盜刷者提告求償,你再用這筆賠償去支付租車公司。
貸款必須所有權人同意,等移轉後確定誰是所有權人才能往下一步處理喔。
很有機會觸犯公然侮辱罪,可以截圖帶著證據去報案提告,而且不論對方有沒有指名道姓都一樣,詳情可以參考這篇→妨害名譽告不成?沒有指名道姓罵人小心被起訴!
任何形式只要能證明雙方同意,基本上都算契約成立,既然有留下文字通訊紀錄,就趕快截圖,並說清楚租賃期間是多久,房東不願意可能是怕稅金等問題,應該不太會隨便告你。何況有這證據為證,代表你們都談過才住進去,他也明確知道房子租給你,如果是要告侵入住宅還什麼,就真的是極少見且擺明有可能涉嫌的誣告罪了。...
對方就算和解金開太高,如果連出庭表示意見跟誠意都沒有,判決當然對您比較不利。
您的狀況比較接近職場性騷擾,不想高調就建議先把證據保留好,走學校的流程,過程中也要記錄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正常情況下如果沒有不良意圖,像是真的使人誤信並交出財物等狀況,單純有趣的話基本上沒什麼太大問題。但如果有特殊字體、圖案等,比較可能有著作權問題的部分也要稍微注意。
保險都會有個受益人,而不是直接當成遺產去做分配
先以借貸關係來看,借貸也應該要成立,重點第三點你有提到錄影中, 他只是在跟你說明借錢的「用途」,不代表因為這樣他就變借錢的代理人。 而您提到錢是直接匯到A的戶頭,而不是給他,會不會代表無實質借貸關係,我不這麼認為。 他借錢不一定要錢直接交給你,那你刷卡也是跟信用卡公司借錢,你戶頭收到現金過嗎? 事實...
原則上這會有點爭議,因為可能會有侵占他交給你保管東西的意圖,但因為這件事情嚴重度很低,基本上要告成立可能性也不算高,就算成立了表示誠意並付出賠償,通常都有很大的和解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