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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日期 2023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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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狀名稱 | 保護令撤回聲請 |
相關條文 | 民事訴訟法第262條 |
使用說明 | 訴訟以外的其他聲請,因為和解或其他原因,沒有繼續進行的必要,向法院表示撤回。 |
(來源: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 保護令分為緊急保護令、暫時保護令、通常保護令三種,其中功能最多、時間最長的通常保護令,必須向法院聲請。
- 若目前突然沒有聲請保護令的必要,可以先撤回,之後有需要時可重新聲請。
- 關於保護令聲請的步驟與各項問題說明,請參考本站【家暴保護令要怎麼聲請?聲請保護令多久才會拿到?】一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