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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日期 2023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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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狀名稱 | 聲請延長跟蹤騷擾保護令有效期間狀(二)(跟蹤騷擾防制法第5條第1項後段規定之人為被害人聲請) |
相關條文 |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3條 |
使用說明 | 跟蹤騷擾保護令有效期間到期前,跟蹤騷擾防制法第5條第1項後段規定之聲請權人(即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其配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認為相對人仍有跟蹤騷擾情形,聲請延長跟蹤騷擾保護令的有效期間。 |
(來源:司法院)
- 保護令分為緊急保護令、暫時保護令、通常保護令三種,其中功能最多、時間最長的通常保護令,必須向法院聲請。
- 必須是受害人在保護令到期後還有遭受家暴的可能才能聲請核發。
- 關於保護令聲請的步驟與各項問題說明,請參考本站【家暴保護令要怎麼聲請?聲請保護令多久才會拿到?】一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