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ersion
  • 下載 8
  • File Size 325.65 KB
  • 建立日期 2023 年 5 月 30 日
  • 下載
書狀名稱民事再審之訴狀(一)
相關條文民事訴訟法第496條
使用說明對法院的確定判決不服,提起再審之訴。

(來源:司法院

  • 當事人對於已確定的裁定或判決的救濟程序。對於確定判決的救濟程序為再審之訴,對於確定裁定的救濟程序為聲請再審(準再審)(民事訴訟法第496條至第507條)。(來源:司法院
  • 如果判決定讞的案件,發現審理過程上出現重大問題,無論是法規引用錯誤、事實理解錯誤還是程序錯誤,都可提起再審之訴狀來請求再審。
  • 必須在訴狀內寫明再審理由,如果只是單純對判決感到不滿,卻又提不出審理過程的漏洞,就無法提出再審。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