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家長要告我誘拐未成年 我女友17歲,已生子 請問我該怎麼主張自己的訴求, 畢竟我們是你情我願,我對她也是真心的.. 請問這算誘拐嗎? 還是會有其他民事刑事責任呢?
滿16歲就不會成立刑法上的略誘罪,至於和誘的部分,因為女方是出於自身意願與感情驅使才自願與您離家,並非您惡意讓女方脫離父母,也不太會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