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17歲與人私奔,男方21歲,我報警後有找到女兒但沒有找男方,請問若我要告男方誘拐跟性侵,警方會幫我追查男方目前的行蹤嗎?目前無法連絡上男方
誘拐的部分要看具體情節,可以參考這篇【未成年住男友家,媽媽可以報警抓人嗎?】。主要重點是若男方發出邀約,女方才去他家,就可能會有和誘罪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