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過世半個月,但我沒去辦理遺產登記(跟其他繼承人因關係不融洽),現在已經超過六個月了,請問我可以以這個理由去減輕罰款嗎?我一直想去辦理但一直被家人阻撓
關係不融洽不算是甚麼真正的理由,有鞋程序一個人當代表也可以先辦理,事前都可以先到辦理單位問清楚,因此要減輕恐怕機會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