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買房時跟媽媽拿200萬 當時有簽一張協議說弟弟之後不會分媽媽遺產,但現在媽媽中風弟弟想回來分遺產,這樣當初簽的協議書需要拿去公證嗎?需要請律師嗎?
就算媽媽不給弟弟分,只要他沒有重大過錯(殺害父母)依然有遺產特留分。遺囑公證是比較保險的方式,去詢問公證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