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租約還剩兩個月才到期,但我想要提前搬走,房東說這樣會扣我一些押金,但當初合約上也沒寫說不能提前搬走,請問我能主張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嗎?還是只能給房東扣押金呢?
租屋想提前般走,最多只能扣不超過一個月的租金來當作違約金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