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請問如果兄弟姐借錢時,在全家人在場且同意下寫了借據(全家人都已在文件上簽名蓋章),
內容除了有提到還款方式外,另外還有寫明未在時間內還清,須放棄之後對於長輩財產分配後的繼承權利,
請問這有需要公證嗎?
如沒公證:之後如果有異議,這張借據是否有用?
如有公證:之後是否真能像內容上放棄繼承權利呢?
蘇怡 個解答 2023 年 2 月 22 日
1.只要合約內容沒問題,有沒有公正都有效,是個完整的證據。
2.除非是被繼承人自己立遺囑,否則以任何形式預先拋棄繼承,原則上都不會有效果,但拿去訴訟可能會有意外結果,而公證時很可能針對遺產部分會有困難。
小龍 個解答 2023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