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間的借貸.當下有簽借據.請問需要去公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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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2 月 10 日 下午 5:48
你好:
請問如果兄弟姐借錢時,在全家人在場且同意下寫了借據(全家人都已在文件上簽名蓋章),
內容除了有提到還款方式外,另外還有寫明未在時間內還清,須放棄之後對於長輩財產分配後的繼承權利,
請問這有需要公證嗎?
如沒公證:之後如果有異議,這張借據是否有用?
如有公證:之後是否真能像內容上放棄繼承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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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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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2 月 14 日 下午 11:04
1.只要合約內容沒問題,有沒有公正都有效,是個完整的證據。
2.除非是被繼承人自己立遺囑,否則以任何形式預先拋棄繼承,原則上都不會有效果,但拿去訴訟可能會有意外結果,而公證時很可能針對遺產部分會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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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2 月 21 日 上午 2:18
合約應該是沒問題,但遺產沒辦法預先放棄,若對方之後不承認硬要繼承,只能透過訴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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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2 月 23 日 上午 12:35
無論有沒有公證,契約只要雙方面同意且沒違反法規與社會秩序善良風俗皆為有效。
但遺產的部分恐怕已經違反法規,這部分會失去效力喔!建議還是以其他條件來作為附帶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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