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時候,你大概也會開始問:「欠錢不還怎麼辦?借據怎麼寫才有效?」這些問題在Google上天天都有新的人搜尋,而我們這群在法律實務打滾二十年的團隊,可以很負責任地告訴你:這些問題,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你人生風險管理的一環。
下面,我們整理出六個你一定會關心的問題,讓你從法律角度重新思考,怎麼「借得聰明、要得乾脆」。
欠錢不還的常見法律問題
沒寫借據可以討債嗎?
這大概是最常見也最棘手的狀況。很多人借錢時想說是熟人,「不要搞得太正式」。結果就是,錢匯了、帳戶對了,連一張白紙黑字都沒有。那麼這樣還能討嗎?答案是:有機會,但很難。
在法律上,我們稱這類叫「民間借貸」,原則上只要能證明你有給錢、對方有拿錢,就有機會請求償還。但沒有借據,等於你少了一個最直接、最有力的證據。到時候對方說那是「投資」、「贈與」,你就得花好幾倍的力氣去釐清雙方關係與金流動向。
你可能會說:「我有轉帳紀錄!」沒錯,這是基本的佐證材料。但問題來了,法院不會自動幫你補想像。你要能說服法官,為什麼這筆錢是「借款」,而非其他性質。也就是說,你得提出一個完整的故事,有邏輯、有證明,甚至要找來證人、對話紀錄來佐證。因此,沒有借據不是死刑,但真的會讓你的勝算大幅下降。
借據要寫什麼才有效?
這就是進入實務的重點。借據不是一張紙寫「我欠你五萬」就萬無一失。真正有效的借據,至少應該包含以下幾個核心要素:借款金額、借貸雙方姓名與身份證字號、借款日期、還款期限、利息約定、還款方式、若逾期應如何處理(如違約金或法院處理)等等。
舉個例子,如果你只是寫「我向小王借五萬元,三個月後還」,這樣其實法律效力仍然薄弱。三個月是哪天?沒寫清楚。利息有沒有?如果到時候雙方說法不同,你無從主張。而如果你寫的是:「本人林小明(身分證字號xxxxxxx)於2025年5月1日向王大明(身分證字號xxxxxxx)借款新台幣五萬元整,約定於2025年8月1日前一次還清,逾期未還則願負擔每月2%利息及必要訴訟費用」,這才算是比較完整、有強制力的借據。
欠錢不還可以報警嗎?
一般而言,借錢不還不屬於刑事案件,無法直接報警處理。
借錢對方不還可以提告嗎?
當然可以,而且這就是法院設計來處理的事。你只要能舉證有借貸關係,法院原則上會支持你的請求。但問題來了:光告不難,真正的難處在於「你想花多少時間與金錢去處理這件事?」
訴訟是一條漫長的路,不僅需要準備文件、配合法官調解,還可能遇到對方避不出庭、轉移財產的情況。而且就算你打贏官司,取得「勝訴判決」,還要走後續的強制執行程序,才能真正把錢討回來。
所以你要問的不是「可不可以告」,而是「值不值得告」。我們的建議是:金額大、有明確證據、對方有財產,那就值得打;但若金額小、對方名下沒財產,甚至連住哪都查不到,那你可能該評估其他方式,例如協調、調解或直接放手。
有LINE對話紀錄可以當證據嗎?
可以,現代法庭很常見LINE、Messenger、Email這些對話當作證據。但要注意,單靠截圖其實不夠,因為圖片容易被質疑真假。如果要讓這些紀錄成為有力證據,建議你可以透過手機備份或申請電信調取,提出一整串原始對話,而不是片段截圖。
再來,內容要明確。像是「我先借你五萬,記得三個月後還我」這樣的文字,就可以作為佐證使用。但如果對方回的是「好啦,謝啦」,這就有解讀空間,法院可能會認為雙方並無明確約定。
所以,當你還來得及的時候,請對方在對話裡清楚表示「這筆是借款」、「我會還你」、「約定幾月幾號還」等等。這樣就算沒有正式借據,也能補足一部分證明力。
有法院判決就一定拿得回錢嗎?
這又是許多人誤會的地方。打贏官司,拿到判決書,並不代表錢自動會回到你帳戶。你還要進一步申請「強制執行」,透過法院調查對方名下的財產,包括銀行存款、不動產、薪資等,再依法扣押、拍賣,才能回收部分或全部的債務。
但現實往往是:對方早就脫產、名下空無一物。你即使手握勝訴判決,也只能當紀念品。所以我們常說:「欠錢的比借錢的還大尾」不是沒道理,關鍵就在執行階段你有沒有資源可以扣。
所以,與其事後懊悔,不如事前謹慎。該簽借據就簽、該查對方財力就查。不要等真的要告時,才發現你根本找不到他的人。
可以不經法院直接請求對方還款嗎?
可以,甚至這應該是你第一步要做的事。你可以用律師函、存證信函正式發函給對方,這不但可以表明你「不再姑息」,也可以成為後續訴訟的佐證。很多時候,對方不是不能還,而是看你會不會追。當你態度強硬,對方反而會退讓一步。
再來,也可以透過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這種方式成本低、速度快,有時候比法院還有效。畢竟很多人怕上法院,但會對調解比較願意配合。
如果你發現對方有還款意願,但只是分期慢慢還,那就趁這個時候簽個還款協議,把每期金額、期限、違約條件寫清楚,也能避免後面糾紛。
借據範本
今本人 ________(身分證字號:________),因個人資金需求,向 ________(身分證字號:________)借得新台幣 ____元整(NT$____),雙方合意訂立如下條件:
一、借款金額:新台幣 ____元整(NT$____)。
二、借款日期:中華民國 __年__月__日。
三、還款期限:本人承諾於 __年__月__日 前,將上述借款一次全數償還完畢。
四、還款方式:以現金 / 銀行轉帳(帳號:________,戶名:________)方式還款。
五、利息約定:雙方同意以年利率 __% 計算利息(如無利息可寫「無息借款」)。
六、違約責任:如未於約定期限內清償借款,願負擔遲延利息(按月息__%計算),並同意對方可逕行訴請法院處理,所生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及強制執行等一切相關費用,概由本人負擔。
此據
借款人簽名: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出借人簽名: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立據日期:中華民國__年__月__日
借錢看起來像是給人方便,其實是在承擔風險。別再相信那種「朋友之間不該那麼計較」的說法,因為當錢成為糾紛核心時,情感往往也無法回頭。希望這篇文章能讓你了解,欠錢不還怎麼辦、借據怎麼寫才有效,其實都有方法可循。
如果你目前正陷入討債的困境、或還來得及預防將來的問題,歡迎留言告訴我們你的情況,我們會盡力給你專業又實用的建議。你的人情,我們會用法律幫你守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