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臨檢可以拒絕嗎?若酒駕可以拒測嗎?

Police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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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事件在台灣真的是又常見又被氣得牙癢癢的犯罪,但許多酒駕人士總會有依些密門偏方,說拒測就沒事了,但真的是這樣嗎?

日常生活中,無論開車騎機車,更甚至在路上走路都有可能遭遇到警察在路上臨檢攔查,也許很多人都認為,就只是給看一下證件又不會怎麼樣~但其實遇到類似的事件是很容易出現危機的!(小編私心推薦YT搜尋米爾格倫實驗)所以在遇到警察臨檢攔查時,我們能主張什麼權利,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警察臨檢或盤查可以拒絕嗎?

在判定警察是不是違法臨檢之前,首先要知道什麼是合法的臨檢、攔檢,基本上我們常見的警察臨檢跟攔檢,必須要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第一項和已第二項的要件,也就是說,警察是不能任意在任何場所進行臨檢的,但常見的臨檢站等等也都是經過警察事先經由上級核准後成立的管制站,所以也都是合法的攔查。

但什麼是非法盤查呢?簡單來說,警察沒有理由也沒有合理懷疑你的所作所為跟犯罪有關,就隨便在路上想欄就欄想查就查,也是不合法的!縱使是攔停酒測,也必須是針對已生危害(如出車禍)或是易生危害(在路上蛇行)的交通車輛,才能攔查和酒測,假如只是停個紅綠燈就叫你吹氣,那可以當場表示異議而直接拒絕啦!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一項、第二項

  1.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2.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一項

  •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 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 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酒駕可以拒測嗎?拒測的好處是甚麼?

在合法的臨檢盤查下,其實人民是有義務配合警察的執行任務的,然而坊間總有流傳,如果不配合臨檢酒測,即便喝了酒也不會被追訴,但這樣觀念真是錯的離譜,首先在違反道交條例的一般情況下(違規轉彎、沒有兩段式左轉等)警察的攔查是合法的,如果拒絕停車攔查逃逸的話,就會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

而在設有臨檢站的情況拒測更是嚴重,就算有停下來但不吹氣也算是拒測!而在經過臨檢站拒測,在111年修法之後將罰鍰提高,將處新臺幣十八萬元罰鍰並且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然而並非花錢了事,警察如果認為你有酒駕的可能,還是可以報請檢察官將其送醫強制抽血,並且依刑法偵辦!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四項

  • 汽機車駕駛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十八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 一、駕駛汽機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第一項測試檢定之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
  • 二、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一項

  •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違反本項規定二次以上者,處新臺幣三萬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警察臨檢可以錄影嗎?我還能做些甚麼?

然而我們在遭遇警察臨檢時,要怎麼確定他是合法的?那我們可以要求他怎麼做?基本上警察執行勤務有一套SOP,首先人民如果不想被莫名盤查可以先異議,要求警察表明身分(依法穿制服或出示身分都屬之),並且要求說明盤查、臨檢的理由,如果說不出來合法正當的理由,那我們就可以拒檢、拒測。

但如果警察還是執意把我們帶去警局盤查,這該如何是好?為求保護自己,我們可以錄音錄影,紀錄警員編號,再來要求警察將異議內容記錄成書面,若仍執意要求帶去警局,那聯絡法扶或要求自己的律師陪同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第一項

  •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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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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